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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要費”案鬆綁 臺檢方近期將傳喚陳水扁

2008年06月02日 14:3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針對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馬英九日前決定不解密,但同意臺灣司法部門使用相關卷證。臺媒報道稱,馬英九的這一奇招使“泄密攻詰”破局,臺檢方“特偵組”可以依據調閱的書面資料,調查“公務機要費”的流向。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針對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日前發函臺當局,請求將本案相關卷證解密。馬英九最終決定不解密,但同意司法部門使用相關卷證。臺“特偵組”指出,預計今日會收到臺當局的回函,臺“特偵組”會針對回函中解密的範圍及授權閱覽的方式,決定何時傳喚陳水扁。

  臺媒報道稱,陳水扁因涉及“公務機要費案”,在520卸任當天,臺檢方“特偵組”即分案偵辦,並將陳水扁列為貪瀆案的被告。由於陳水扁去年將“公務機要費案”中的相關發票、筆錄、錄音和電磁記錄等數據核定為絕對機密,並須永久保密,因此臺檢方“特偵組”分案後,即發函臺當局,希望能夠將相關卷證解密,以利後續偵辦。

  臺特偵組指出,如果可以閱覽相關機密卷證,偵辦就沒有困難。 即使陳水扁未來接受偵訊時以事涉機密為由拒絕回答,臺檢方還是可以依據相關卷證,以及調閱的書面資料,調查“公務機要費”的流向是否真的用於公務。

  臺特偵組指出,若有必要,也不排除傳喚已遭起訴的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等人,並清查被告的資金流向,以厘清“公務機要費”是用於公務或流向私人口袋。(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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