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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內電視節目廣告化現象日益嚴重 或將受停播嚴懲

2008年02月13日 13:5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3日消息 據臺“中廣新聞網”報道,島內日趨嚴重的電視節目廣告化現象將不再只是罰錢了事,面對越來越多賣藥、賣化粧品的電視節目,“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除了將加強取締,對於屢次違規且情形嚴重的電視臺,將不排除處以3天以上、3個月以下的停播處分。

  據報道,近年來島內電視臺流行以節目來包裝廣告,例如減肥、壯陽或號稱保健功效的各類産品廣告,會請來主持人與來賓一起討論産品的功效,讓觀眾誤以為是電視節目,吸引收視。最近,“NCC  ”即接獲近百件民眾陳情,檢舉包括民視、三立、東森、TVBS、緯來、年代、超視、東風、國興等各電視臺播出這類廣告化的節目。

  “NCC”對此指出,由於這些節目所推介的商品,大都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化粧品管理條例”,“NCC”已于農曆年前邀集業者進行指導,呼籲電視臺要自律。對於違規情形嚴重且屢次不改正的電視臺,NCC除了每次最重可處20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外,更考慮援引“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處以3天以上3個月以下停播處分,雖然該“法”實施以來“到現在都沒有用過停播的處分”。(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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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趙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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