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高雄市長選舉訴訟二審定讞,選舉無效之訴,維持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之訴,駁回黃俊英聲請,陳菊勝訴。消息傳來,黃俊英支援者當場痛哭失聲,陳菊支援者歡聲雷動。
“高分院”表示,由於重新驗票結果,有爭議的361票,不影響當選者與落選者的差距票數1171票;至於陳菊陣營在選前公佈“走路工”事件,“高分院”雖然認定是有爭議的,但尚不符合“選罷法”中,構成妨害他人競選,影響他人投票的要件,因此認定黃俊英敗訴。(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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