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12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灣教育主管部門10日表示,將推動教師退休機制,讓更多持有合格教師證書的年輕教師上崗任教。教育部門編列三年新台幣三百億元教師退休經費,預計到2006年臺灣將有近十四萬名教師退休。
流浪教師:渴望上崗
臺灣自1994年公佈施行師資培育法後,師資培育管道的多元化,激勵了許多年輕學子投入師資職前培育行列,而在這一過程中,正好碰上了少子化時代的衝擊,使得許多持證者未能上崗。
因此,臺灣“拯救國教大聯盟”希望臺當局有關部門正視許多領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無法進入學校教書的現況。他們提出了一些要求包括:降低班級人數、提高師生比例、降低百分之五十師資培育招生名額、教師課稅作為教育用途、訂定教師評鑒指標以汰換不適任教師,以及教師甄選缺額應于每年簡章公告等。
合格教師證:非就業保證 應保優汰劣
臺灣教育主管部門認為:臺灣的師資培育從1994年起由過去的保障分發轉型成為證照制度,其精神是指其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只僅證明其身份為“具教師證者”,並非保證就業。應建議教師減供增需、保優汰劣。
據臺教育部門的統計,臺灣師資培育法公佈實施後,共核發十萬零九千一百五十九張教師證書,其中已獲學校聘任為教師者為七萬七千八百九十五人,就業率達百分之七十一,就業率在合理範圍內。
教育主管部門: 師資儲備應合理適量
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官員周燦德在10日上午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為鼓勵教師退休,強化教師流動率,2004年至2006年,教育部門編列三年三百億教師退休經費,補助各縣市中小學教師退休,預計到2006年,將有十三萬九千名教師可以順利退休。
周燦德説,2002年編列的全國教師退休撫恤金是四百九十三億元,今年的退撫金則高達七百零八億元,短短三年間,中小學教師退撫金額增加兩百一十五億元,就是要鼓勵任教期滿教師退休。
除了鼓勵教師退休,臺教育主管部門也將推動師資培育減量,將透過評鑒的方式,達到未來3年內縮減師資培育量50﹪的目標,以使師資儲備培育更趨合理適量。(趙靜)
[ 責任編輯:syste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