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制度“變臉”
“2016年,我們對參加國家科學技術獎初評的1810位專家學者進行無記名問卷調查,95%以上的專家認為科技獎勵改革達到預期效果,在鼓勵自主創新、促進科技進步、激勵科技人員方面作用明顯。”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簡稱獎勵辦)有關負責人告訴科技日報記者,直面改革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制度,已成為國家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日前,國辦發佈《關於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簡稱《方案》),提出將重點改革完善國家科技獎勵制度,引導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高品質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健康發展。“改革完善國家科技獎勵制度”位列三項重點任務之首。這是繼1999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頒布後,我國再次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
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簡稱三大獎)一等獎評審落選項目,不再降格參評二等獎;對跑票要獎一票否決,禁用國家科技獎名義行銷;三大獎總數由不超過400項減少到不超過300項……
有媒體將《方案》中的亮點用“巨變”來形容,而不變的是,科技獎勵“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初衷。
外塑形象、內聚人氣,改革中的科技獎勵在回歸學術性、榮譽性的同時,也對違規、違法行為收緊了“緊箍咒”。比如,2016年9月,科技進步獎二等獎某候選項目完成方因請托評委,而被取消獲獎資格。
來自國家獎勵辦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共授予27位科學家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授予47183人(次)自然、發明、進步三大獎。這些傑出的科技人才,集結成全社會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強大合力。
正如李克強總理在2014年度國家科技獎勵大會上所説的,國家科學技術獎是一面旗幟,展示的是一批標誌性重大科技成果,營造的是崇尚科學、尊重人才、褒揚先進的氛圍。
“科技獎勵制度對調動科技人員的創新創造熱情,推動科技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該負責人説,近三年授予的科技進步獎通用項目中,企業參與完成的項目都保持在75%以上,通過獎勵科技創新轉化為現實生産力的成果,鼓勵科技強到産業強、經濟強、國家強。
與此同時,一大批科技成果引導科技創新圍繞國家發展戰略發力。近年來,我國共獎勵科技成果5280項,其中自然獎563項、發明獎813項、進步獎3904項。
比如,高溫超導材料等世界先進的基礎研究成果,提高了我國原始創新水準;載人航太等代表中國科技水準的科技成就,增強了我國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雜交水稻等惠及民生的科技成果,保障和改善了人民群眾的生活水準……
一項項傲人成果,彰顯了科技創新為我國綜合國力提升、創新型國家建設所做的貢獻。與此同時,國家科技獎還表彰了為中國科技事業作出重要貢獻的88位外籍專家和3個組織,提升了我國科技創新的國際合作水準。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施行17年來,國家科技獎勵始終堅持依法行政、科學評審、公開公平公正評獎。”該負責人説,自2011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提高品質、減少數量、優化結構、規範程式”成為改革的關鍵詞。
記者注意到,2015年起,部分優秀學術團體可參與國家科技獎勵推薦,自然科學獎為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員開闢不受指標限制的推薦渠道。2016年,公眾可申請開展評審旁聽,國家最高科技獎增設學術諮詢環節……
“在完善推薦制度、強化獎勵導向的同時,國家科技獎還不斷改進評審機制、強調學術評價,並且重申評審紀律、引導科研風氣。”該負責人表示,國家科技獎勵的權威性、公信力經受住了時間考驗,社會影響力不斷增強。(記者 劉 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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