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8日訊 記者郄建榮 河北省廊坊市因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突出問題被環保部掛牌督辦。環保部在今天公開的掛牌督辦通知書中公開點了文安縣膠合板企業集群以及大城縣有色金屬加工和保溫材料企業的污染問題。環保部要求,文安、大城兩縣的污染企業須在今年的10月底前完成整改。
據環保部介紹,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品質專項督查、第一次空氣品質機動督查發現,廊坊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其中既有企業污染問題也有基層黨委政府以及監管部門的問題。
環保部指出,在督查中發現,廊坊市部分基層黨委和政府認識不到位,部門履職缺位現象普遍存在,《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落實緩慢,部分“散亂污”企業集群違法排污現象嚴重。
“文安縣膠合板企業集群環境污染十分突出。”環保部指出,272省道廊泊線兩側鄉鎮聚集了約2000家膠合板企業和塑膠加工企業,絕大部分企業廠區環境臟亂,無組織排放嚴重,對VOCs排放基本沒有採取治理措施,普遍配有小型燃煤鍋爐,配套環保設施簡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處於直排狀態;同時,露天扒皮廠、粉料廠、鋸板廠未採取任何環保措施。道路兩側垃圾遍地,老舊傢具及其拆解物隨意露天堆放。
在掛牌督辦通知書中,環保部表示,廊坊市大城縣有色金屬加工和保溫材料企業眾多,幾家國內先進企業與大量應淘汰企業並存。其中,大量拆解分揀、再生金屬熔鑄、成品再熔鑄以及擠壓、冷拔絲等企業料場料堆未採取封閉設施、廠區臟亂,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産業政策明確要求淘汰的工藝及設備大量存在,環保設施簡陋,污染物直排問題嚴重;玻璃棉、岩棉、硅酸鋁棉、硅酸鹽、聚氨酯、酚醛保溫板、擠塑板等企業的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設施簡陋,普遍超標排放;廠區無組織排放問題嚴重,料場料堆未採取封閉措施,對VOCs排放未採取有效治理措施。
環保部要求,河北省環保廳督促廊坊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對文安縣膠合板企業集群、大城縣有色金屬加工和保溫材料企業集群進行環境綜合整治,按規定時間完成整改工作。同時,要求河北省環保廳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加強執法監管,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及時公佈問題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環保部要求廊坊市要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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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