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導讀: 4月19日,財政部發佈通報,公佈對山東省鄒城市地方政府違規舉債的查處結果。就在上個月,財政部還公佈了對重慶違規舉債的查處結果。
人民日報中央廚房 麻辣財經工作室 李麗輝
(本文刊發于《中國經濟週刊》2017年第16期)
4月19日,財政部發佈通報,公佈對山東省鄒城市地方政府違規舉債的查處結果。就在上個月,財政部還公佈了對重慶違規舉債的查處結果。如此緊鑼密鼓加大查處力度,傳遞出一個強烈信號:地方政府舉債,靠“旁門左道”行不通了!
審計發現,2015年2月,鄒城市政府召開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以市總工會為發起人,以鄒城市正方經濟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為借款主體,向全市企事業單位職工發行信託産品,違法違規舉債。
為什麼這個行為屬於違法違規舉債?因為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預演算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地方政府舉借債務,只能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形式。鄒城市政府常務會議作出決定是2月份,顯然此時新預演算法已經實施,政府部門發行信託産品肯定是違規舉債,正好是“撞槍口”上了。
前些年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公司等,舉借了大量存量政府債務,不少債務資金游離于監管之外,借了多少、怎麼花的沒有一本“明白賬”。這樣下去風險累積會越來越大,長此以往不可持續,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可怎麼得了?
根據審計線索,財政部駐山東省財政監察專員辦進行了核查確認,向山東省反映了鄒城市違法違規舉債問題,並提出了處理建議。收到財政部反映問題後,山東省政府主要領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和濟寧市政府(鄒城是縣級市,歸濟寧市管轄)迅速處理。
濟寧市政府成立專門調查組,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對相關責任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並於近期反饋了整改和處理結果:
對負有直接責任人員、時任鄒城市總工會主席的姚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人員、時任鄒城市常務副市長李某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此外,時任鄒城市市長謝某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正按規定程式核查處理。
截至2016年9月,鄒城市總工會向幹部職工退還了全部資金,違法違規舉債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在違法違規舉債問題被審計後,鄒城市立即啟動整改程式,及時消除了社會不良影響,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動真格
上個月,財政部公佈了重慶市黔江區的三起違法違規舉債擔保事件處理結果。
這三起事件是:黔江區財政局出具承諾融資0.55億元,黔江區教委與上海愛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1.2億元,黔江區教委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1億元。日前,這三起違規擔保均已撤回相關文件,解除了黔江區財政局的擔保責任。重慶市對負有直接責任的黔江區財政局局長盧某,予以行政撤職處分。
銀監會也對參與違法舉債的金融機構,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這是加強跨部門聯合監管的新舉措,目的是規範金融創新行為,引導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提供融資,避免金融風險與財政風險交叉傳染。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府債務風險防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專門作出部署。部分地區在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後依然利用各種金融創新工具違法違規舉債,嚴重損害國家總體安全和風險防範效果。
“下一步,財政部將建立對地方政府債務的日常監督機制,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對違法違規的地方政府、金融機構,轉請省級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允許任何人淩駕於國家法律之上。”這位負責人表示。
也就是説,對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行為的問責查處,這才僅僅是個開始。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問責可是要動真格的!
新發債券設“天花板”,
嚴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很多人關心:現在地方政府債務到底是個什麼情況?風險有多大?實話實説,個別地方政府債務沉重,真的不樂觀。
當前,地方政府債務領域出現一些新問題,主要是局部地區償債能力有所弱化,個別地區風險超過警戒線,違法違規融資擔保現象時有發生,一些PPP項目存在不規範現象等。
嚴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不僅要嚴查違法違規舉債,對合規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也要進一步規範。
“在經濟新常態下,不僅要及時化解公共風險,而且要完善公共風險管理,防範公共風險的産生和累積。”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説,從2017年國家預算安排來看,財政赤字率保持3%的水準不變,財政赤字規模2.38萬億元,這一規模是適度的,絕非大肆擴張。
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 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上限提高到18.8萬億元,比2016年增加約1.63萬億元。增加的額度,就是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券規模。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發行一般債券為8300億元,專項債券8000億元。
今年,國家又給了新發債指標,大家肯定都想多搶一塊“蛋糕”。但各省之間如何分配、省內各市縣之間又該如何平衡,絕不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吃”,而必須把好鋼用在刀刃上。日前,財政部出臺《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分配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在分配上將採取正向激勵原則,並兼顧重大項目融資需要。
“新增債務限額的分配管理,主要是根據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並統籌考慮中央確定的重大項目支出,地方融資需求等情況。”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正向激勵原則,就是對財政實力強、舉債空間大、債務風險低、債務管理績效好的地區多安排;對舉債空間小、債務風險高的地區,少安排或不安排。
同時,還要兼顧一些地區的重點融資需求。比如,中西部地區還債能力不如東部發達省份,但對資金需求很大,特別是這些地區棚改、扶貧等任務較重,所以在分配上也要考慮這方面的因素。重大項目支出,主要包括“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以及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棚戶區改造等重點方向,根據各地承擔的相關任務,來測算融資需求。
“防範和化解地方債風險,當前的主要任務是消化存量、控制增量,保持政府債務的合理規模。”上海財經大學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認為,同時還要扎牢制度“籠子”,將地方政府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監督,進行陽光化管理。還有一點,就是有效轉變政績導向和發展方式,將債務管理真正納入幹部考核評價,避免産生新的“政績工程”負債,從根本上遏制地方借錢的衝動。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