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北京、重慶、甘肅三地通報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

2017年04月24日 11:40:0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中新網4月24日電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中央巡視組對北京市、重慶市、甘肅省開展了巡視“回頭看”,並於2017年2月向三地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24日,三地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中共北京市委關於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1月5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北京市進行了巡視“回頭看”。2017年2月12日,中央巡視組向市委反饋了巡視“回頭看”意見。

  加大對“小官貪腐”問題查處力度

  一是對巡視組指出的案發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深入調查、及時處理。對時任懷柔區某村拆遷分指揮部相關人員在徵地拆遷過程中監管不力、失職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目前已調查終結並移送審理。

  二是深入開展專項治理,集中整治“微權力”腐敗。制定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關於開展“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方案》,對問題多發頻發的領域和部門,搜尋漏洞,建章立制,加強權力運作監督。

  重點查處涉及農村“三資”管理、涉農資金使用、惠民資金管理、集體用地和集體資産租賃以及城市建設、房屋拆遷、棚戶區改造等領域的腐敗問題,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嚴肅責任追究。2017年1至3月,全市共查處“小官貪腐”82人。

  三是加強制度建設,推動治本。開展調查研究,深入了解街道(鄉鎮)、村(社區)、市直機關、“兩新”組織、國企、學校等領域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針對突出問題,制定出臺了《關於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

  認真解決超職數配備幹部、領導同志身邊幹部用得多問題

  一是對全市各區局級單位設置的正副局級“委員”以及違規設置職務名稱的情況開展全面自查。目前,市政府部門中有15個單位設置正副局級委員57人,其中正局級7人,副局級50人,另有兼職委員6人。

  二是根據自查情況,集中開展清理規範。嚴格貫徹執行《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領導職數管理的意見》等規定,撤銷專職正副局級委員,全部改任巡視員、副巡視員,同時不再保留兼職委員的職務設置,于2017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

  三是加強對領導同志身邊幹部管理。嚴格執行中央辦公廳關於《省部級領導幹部秘書管理規定》《關於〈省部級領導幹部秘書管理規定〉實施中的若干具體問題》以及中央組織部《關於貫徹執行省部級領導秘書管理規定》的要求。

  堅決治理“帶病提拔”

  一是認真開展責任倒查。對巡視組反饋指出的24名“帶病提拔”幹部選任過程逐一梳理排查,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18名幹部選拔任用過程進行倒查,逐一審核甄別,未發現上述幹部選任過程存在違規問題。

  二是規範幹部選任程式。嚴格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抓好《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的貫徹執行,向全市下發通知,要求有幹部任免權的黨委(黨組)均要按照規定認真貫徹執行。

  三是從嚴從實加強幹部監督管理。建立幹部監督資訊綜合查詢系統,及時收集分析幹部監督資訊,加強對幹部的立體化管理。推動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常態化,繼續實行全員申報、全員核查。探索擴大規範範圍,將市管高校、科研院所的領導幹部同步進行規範,實現市管幹部規範工作全覆蓋。

  二、中共重慶市委關於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1月5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重慶市開展了巡視“回頭看”。2017年2月11日,中央巡視組向重慶市委反饋了巡視“回頭看”意見。

  重慶市委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全面整改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專項治理,形成以點帶面、點面結合的整改工作格局,推動巡視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有序開展。重點開展了八個方面專項整治:

  一是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開展專項督查,進一步加強紀律震懾,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二是對長江沿江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污染隱患開展專項整治,綜合治理突出環境問題,推進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建設。

  三是對國有企業違規投資、違規轉借貸款、開辦關聯公司以及國有企業議事決策程式開展專項整治,完善國有企業監管制度,促進國企規範運營和管理。

  四是對招標投標、教育衛生、惠民資金等領域開展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完善日常監督管理制度機制,推動重點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突破。

  五是對幹部選任工作開展專項審核,完善幹部考核、評價、選任辦法,推動選人用人制度 化規範化科學化。

  六是對基層黨組織負擔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堅決處理和防止反彈回潮現象,確保基層黨員幹部把更多精力、更多時間用在更好地聯繫服務群眾上。

  七是對意識形態領域問題開展專項整改,完善考核辦法,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到位。

  八是對巡視工作開展專項整改,推進工作創新,更好發揮巡視“利劍”作用。

  三、中共甘肅省委關於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1月6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對甘肅開展了巡視“回頭看”。2017年2月11日,中央巡視組向甘肅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屢禁不止、隱形變異

  一是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甘肅省省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嚴格落實接待清單制度,堅決杜絕無公函接待。

  二是嚴格執行中央關於樓堂館所建設的有關規定,對全省黨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的建設管理使用提出了嚴格要求。

  三是對有的領導幹部在單位食堂接受公款宴請和禮品問題,已對當事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組織、參與宴請的其他10名幹部分別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省紀委對這起問題點名道姓作了公開通報曝光。

  四是舉一反三,嚴肅查處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車私用、違規發放津補貼等痼疾頑癥,嚴肅查處隱形變異、逃避監督等“四風”問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省紀委對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明查暗訪發現的1355條問題線索進行梳理篩選,通過直查和督辦轉辦等方式從嚴核查處理。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四風”問題170起,處理279人,給予處分156人。

  五是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意見重新梳理,對照中央有關部委出臺的41項規章制度,對省委出臺的實施意見進行了逐條梳理。

  選人用人問題仍比較突出

  針對一些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的問題。認真貫徹落實中組部《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研究制定甘肅省具體實施意見,部署開展“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專項整治。

  針對超規格超職數配備幹部的問題。

  一是加強機構和編制管理,加大“超職數配備幹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超審批許可權設置機構,擅自提高幹部職級待遇、擅自設置職務名稱”整治力度,認真做好清理和消化違規設置的機構和超配人員工作。

  二是省委已將7個開發區管理機構規格全部由副廳級調整為正處級,原核定的7名副廳級領導職數全部核銷,今後開發區管理機構一律按正處級規格配備幹部。9所高職院校機構規格全部由副廳級調整為正處級,原核定的18名副廳級領導職數全部核銷。同時,核銷了其他3個單位超規格超職數設置的3個副廳級領導職數。

  一些領域廉潔風險仍然較高

  針對礦産、交通、民航等領域的工程項目違規問題多發的問題。

  一是關於礦産資源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對全省所有已設立的礦業權進行全面排查清理,特別是對涉及自然保護區礦業權進行了重點清理,停止了所有自然保護區礦業權的新立。排查清理公開出讓項目,逐項清理省地勘基金項目。全面清理礦業權報件,對不符合自然保護區管理規定的7宗礦業權全部予以退件處理。全面落實礦業權人勘查開採資訊公示制度,督促礦業權人規範填報公示資訊。

  二是關於一些重大工程項目違規操作問題。在規範項目前期工作、優化審批流程的基礎上,已出臺《甘肅省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法》,4月底前出臺《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管理細則》《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場所設施標準》,正在加緊修訂完善《甘肅省招標投標條例》《甘肅省重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等法規制度,加大對重大工程項目的監管。

  三是關於交通領域工程項目違規多發問題。已責成省交通廳從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入手,制定了公路建設單位、公路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兩個信用評價實施細則,出臺了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資金監管實施方案、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等。同時,省紀委對交通系統的問題線索進行起底排查,已立案查處省交通廳原副廳長楊映祥等9人貪腐問題,其他問題線索正在調查核實。

  四是關於民航領域工程項目違規多發問題。對蘭州中川機場二期擴建工程、蘭州中川機場綜合交通樞紐工程、甘肅“民航之家”項目、隴南成州機場等4個項目存在的問題已經整改完成,夏河機場、慶陽機場等2個項目存在的問題正在整改。同時,要求相關部門單位在項目建設中舉一反三,對計劃實施的所有項目,逐項落實項目立項、可研、初設、施工圖設計和品質安全備案,規劃許可、工程許可、施工許可、招投標等各類手續,確保項目建設合法合規。

  五是關於蘭州市北環路中段BT項目違規問題。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正在核實情況和厘清責任,在已對3人作出紀律處分的基礎上,將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再次作出嚴肅問責處理。

  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不規範

  針對扶貧工作統籌協調不夠,資金與項目錯位等問題。

  一是制定《甘肅省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甘肅省市州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全省貧困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黨政正職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實施方案》,進一步靠實脫貧攻堅責任,嚴格績效考核評估。嚴格落實《甘肅省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工作實施辦法》,加大對脫貧攻堅督查力度。

  二是修訂《2017年省級脫貧攻堅資金整合資金方案》,對23個部門管理的投向類同、目標接近的涉農資金使用類別、調整報批等作了進一步規範。

  三是組織開展對全省58個片區貧困縣2015年-2016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對1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扶貧政策措施落實和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全面公開扶貧政策、資金項目安排等資訊,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深入推進以查處不正之風保障扶貧政策落實、查處腐敗問題保障扶貧資金安全為主要內容的“兩查兩保”專項行動,今年以來已查處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133件,處理252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