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天津市靜海區佟家莊村附近的污水滲坑。天津靜海區滲坑污染由企業污水排放造成,將於7月底前根治。據新華社
4月7日,環保部從全國抽調5600名執法人員,在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啟動環境保護史上最大規模強化督查。
昨日,為期2周的首輪督查結束。環保部環監局局長田為勇在發佈會上披露,截至20日24時,首輪督查共28個督查組,檢查企業4077家,發現2808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佔總數69%。
環保部部長將親自帶隊開展巡查
昨日,在環保部4月例行發佈會上,田為勇介紹説,第一輪次督查發現的重點問題都已交給地方辦理。接下來每個城市拉問題清單,到期完不成將被追究責任,以這種銷賬式方式,讓工作做得更紮實。
另據介紹,本月21日已啟動第二輪次督查。到今年年底,京津冀“2+26”城將接受25輪次密集督查。其間,環保部將組織由“辦案高手”和“辦案能手”帶隊的巡查組開展巡查,目前首批7個巡查組已奔赴京津冀。
此外,環保部部長也將親自帶隊開展巡查。
“按日計罰”存重大缺陷致適用差
田為勇還在會上透露,2015年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門“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産停産、移送行政拘留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5種執法新手段,但在2016年全國查處的22730件五類案件中,此前呼聲很高的“按日連續處罰”在實際執行中僅1017件。
“目前來看,按日計罰的適用率在五類型中最低(據第三方統計,不足5%)。”田為勇説,各地在去年執行過程中也提了相關意見。
據了解,在今年全國“兩會”上,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談及“按日計罰”在操作層面的執行困難時打比方説:“逃票者被抓拒絕補票時才能處罰。”
“制度設計存在重大缺陷,導致在執行中適用性比較差。”田為勇表示。
追問1
為何啟動一年大督查?
田為勇説,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提出“藍天保衛戰”,實施重點行業污染專項整治,對所有重點工業污染源實現24小時線上監控,確保監控品質,到期不達標企業堅決依法關停。
“這是兩會期間總理向全國人民做的一個鄭重承諾”。田為勇説,如何做好這項工作,環保部黨組做出重大決策,開展為期一年的“藍天保衛戰”,這次大督查的核心就是“藍天保衛戰”。
田為勇説,21日正好是大督查正式啟動滿兩周,接下來一週是督查組第一組和第二組的交接周。前面查出哪些內容?發現哪些問題?交給地方辦了哪些事情?這些都要交接給第二組。第三組將來也以這種方式和第二組交接,如此在“2+26”城開展25輪次督查。
追問2
如何防止問題企業復産?
此前曾出現企業撕毀封條復産的情況。此次督查如何保證不反彈?
田為勇説,督查設計時就明確,不代替地方監管責任,督查發現問題交給地方,必須挂賬完成。督查後有後續組交接,後續組要看前面組交辦的事情是否完成。
同時,環保部還將不定期派出巡查組。田為勇説,環保部從全國選出一些“辦案高手”和“辦案能手”,將不定期下去巡查。既要對已查出的問題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也要查有沒有新問題。
“督查組幹得怎麼樣也要查”,田為勇表示,首批7個巡查組21日已經由“辦案高手”帶隊出發。
“部長也提出他也要帶隊查一次。”田為勇説,如果地方處理不到位或出現反彈,環保部將採取約談、限批等措施,並追究相關人責任。
追問3
如何應對污染源造假?
田為勇表示,污染源造假,特別是線上監控設備造假是重點打擊對象。“大家感覺造假的比較多,但實際上比例較小”,他介紹説,第一輪督查發現問題的2808家企業僅8家確認造假,佔0.3%。
“雖然佔比小,但這項工作難度比較大,需要很強的專業知識和技術。”
針對該問題,中央可能會出臺相關文件強化監管。田為勇介紹,從環保部來説,首先是安裝線上監測設備。“我們在國控的大的企業裝了一萬多套線上監測設備,相當於在前方裝了哨兵,能及時發現問題”。
此外,田為勇還表示,目前環保部已編制“打假秘笈”,列出了各種可能作假的情節和環節;同時還在研究新的控制手段,讓公眾監督,最終讓假數據寸步難行。
追問4
如何挑選5600名督查員?
田為勇介紹,這次全國抽調的5600人,有3000多人是京津冀地區的執法人員,剩下近2000人從其他省份抽調。
在人員挑選時,主要是省裏推薦。推薦人員都有豐富的執法經驗,而且必須是支隊長或副支隊長。“支隊長就是各個城市一級管執法的頭”,田為勇解釋説,由他們當組長來帶隊檢查。
另外,在人員安排方面還要考慮他們的專業背景,田為勇表示,這樣才能很快適應工作。
“這次抽調的浙江、杭州的組員,過去做過很多打假工作,此次督查打假工作主要由他們完成。”田為勇説,抽調隊員是針對執法對象的特點精心挑選的,這樣工作起來更有針對性。
■ 焦點
滲坑事件環保部正組織土壤詳查
涉及逃避監管方式排污和非法排放危險廢物;環保部對此類問題將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近日,河北廊坊大城縣和天津靜海區“滲坑污染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昨日上午的環保部例行發佈會上,環保部環監局局長田為勇回應稱,針對該事件,環保部正在組織土壤詳查,後期將公佈詳查結果。
田為勇表示,從初步調查結果看,天津和河北這兩起滲坑事件,至少涉及以滲坑滲井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污和非法排放危險廢物兩方面的違法行為。
“無論滲坑怎麼形成的,歷經多少年形成的,都是在非法排放污染物。另外,與以前有些不同,這一污染是企業通過非法傾倒排放一些廢物産生的。這種行為從國家層面要嚴厲打擊,環保部對此類問題將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田為勇説,滲坑滲井問題早在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訂時就已列入,那時對此類違法行為在法律上已有明確規定。2013年,“兩高”司法解釋把“通過滲坑、滲井排放污染物的行為”列為可入刑的一種。2015年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後有更多執法手段可用,“説明問題已經相當嚴重,必須採取更嚴厲措施”。
田為勇表示,環保部高度重視此次滲坑污染事件,正在組織土壤詳查,詳查結果會向大家公佈。(記者王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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