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0日電 (記者 高凱)中國社科院20日在京發佈《法治藍皮書》,展望中國外資準入管理的發展,藍皮書指出當加強頂層設計,儘快出臺外國投資法,進一步完善中國的外資準入管理制度。
藍皮書稱,中國雖然建立了相應的外資準入監管制度和機制,但仍存在與實踐發展不相適應的諸多問題,中國的外資準入管理制度有必要加以完善。
藍皮書指出,當前,外商投資準入管理模式的變化帶來了一些問題,三資企業法已經不適應當前的發展需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外資企業法等三資企業法是改革開放初期為適應對外開放需要而制定的法律,主要是從外商投資企業組織形式角度來調整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法律,與現有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法規存在眾多重合內容,明顯已經不適應當前發展的需要。當前中國僅對三資企業法進行小範圍修訂,而不對這些法律進行較大程度的調整,必然會影響中國外商投資綜合管理法律體系的發展,也拖後了外商投資管理基本法律的出臺。
藍皮書建議,當加強頂層設計,儘快出臺外國投資法。外國投資法應定位為外資準入管理的基礎性法律,法律除了繼承現有三資企業法的備案管理制度外,應當明確規定外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概念以及準入管理、資訊報告、投資促進和投資保護等基本制度,並強化違反法律的處罰措施,從而起到保護、規範外資準入管理行為的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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