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李豪
記者今天從司法部了解到,司法行政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目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的司法行政改革任務基本完成,四中全會部署的司法行政改革任務按照中央部署順利推進,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主體框架基本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行政制度進一步完善和發展。
司法部司改辦負責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中央高度重視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改革。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先後3次召開會議聽取司法部彙報,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3個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意見。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對司法行政工作事關全局、事關長遠的重大問題作了深刻闡述,為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指明瞭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據介紹,司法部和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堅持把改革作為司法行政發展的根本動力,堅持一手抓改革文件出臺,一手抓改革文件落地,採取有力措施,大力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司法部多次召開部黨組會議、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改革工作。2016年,司法行政各項改革任務進展順利,中央部署的16項改革任務及其他司法行政改革任務全面完成,共制定出臺21個改革文件,同時開展改革評估和督察,司法行政改革取得了新成效。
監獄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修訂監獄法,形成修訂草案送審稿,提請國務院審議。印發《關於計分考核罪犯的規定》,完善計分考核制度,嚴格刑罰執行,提高監獄執法公信力。印發《監獄暫予監外執行程式規定》,規範工作程式。印發《罪犯會見通信規定》,規範罪犯會見通信管理工作,保障罪犯合法權益。嚴格規範刑罰執行,切實做好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辦理及報備審查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提高刑罰執行剛性。深化獄務公開,開展專項督察,以公開促公正。
社區矯正工作全面推進。與中央政法委、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就立法中重大問題進行溝通協調,積極推進立法草案審核修改工作。
圍繞社區矯正實踐中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銜接配合管理的意見》,確保社區矯正依法適用、規範運作。深入貫徹落實《關於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目前,全國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工作者8萬多人,社會志願者67萬多人。會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開展全國法院與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資訊化聯網首批試點工作。
法治宣傳教育深入推進。制定《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會同中組部、中宣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對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切實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的能力作出全面部署。會同教育部、全國普法辦印發《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會同中宣部等有關部門印發《加強新聞媒體和網際網路公益普法宣傳工作方案》。研究起草《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經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的意見》,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
律師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司法部認真貫徹落實《意見》部署要求,召開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座談會,推進貫徹落實意見各項工作。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各地認真貫徹兩院三部《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推動建立和落實律師權利救濟和保障機制,設立律師“綠色通道”,解決律師執業中的困難和問題。修訂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規範律師執業行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 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積極穩妥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協會建設的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協會行業自律作用。研究起草了《律師行業領軍人才培養規劃(2016-2020年)》,加強律師隊伍建設。會同國家信訪局印發《關於深入開展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辦《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積極完善律師行業黨建工作體制機制。
法律援助制度不斷完善。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召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進會,謀劃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推動25個省(區、市)黨委、政府印發實施意見或辦法,17個省份將法律援助納入本地“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22個省(區、市)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民生工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政府績效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考核體系。進一步健全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機制,會同中央軍委政法委印發《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實施辦法》。積極參與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試點工作,在18個試點城市的法院、看守所派駐法律援助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提出法律援助參與申訴案件代理和死刑復核案件辦理工作機制、措施。推進便民服務窗口建設,中西部地區臨街一層窗口建成率分別達到94.9%和73.9%。研究起草了《關於律師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研究起草了《關於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
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工作紮實推進。切實做好將司法考試製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的實施準備工作,研究起草《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重要舉措分工方案》,積極推動修改完善相關法律,確保改革于法有據。廣泛深入調研,研究起草《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加大法律職業立場、倫理和技能等考查力度,修訂完善考試大綱。
司法鑒定管理體制不斷完善。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建立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銜接機制的意見》,促進司法鑒定工作更好地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更好地為訴訟活動服務,維護司法公正。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發佈《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編寫適用指南,實現了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標準的統一適用,進一步完善了司法鑒定標準體系。印發《司法鑒定程式通則》,規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司法鑒定活動。會同環保部印發《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辦法》《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規範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登記管理。研究起草《關於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健全科學合理、統一規範、運作高效、監管有力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
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紮實推進。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規範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和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監督員依法充分履行職責。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舉辦培訓班,對全面推開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進行部署。通過改革,人民監督員的廣泛性、代表性進一步增強,選任程式進一步嚴格規範,履職抽選更加科學公正,制度機制不斷健全完善。
公證、仲裁等其他改革工作有序推進。推動公證工作改革發展,印發了《關於加快解決部分地區公證員不足問題的意見》,提出加快解決部分地區公證員不足問題的政策措施。完善仲裁製度,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仲裁機構登記管理的意見》,進一步規範仲裁機構登記、變更備案工作,完善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對仲裁機構監督管理。會同外交部、商務部、國務院法制辦印發《關於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意見》,對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作出全面部署。大力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會同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印發《關於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全力化解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幫教刑滿釋放人員的制度機制,會同中央綜治辦、民政部、財政部印發《關於社會組織參與幫教刑滿釋放人員工作的意見》。推進《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做好參與配合改革工作,印發《關於司法行政工作參與和保障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通知》,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取得新進展。
改革評估和督察工作紮實推進。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改革評估和督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制定評估方案,組織對監獄制度改革、健全社區矯正制度、深化法治宣傳教育等12項司法行政改革舉措進行了全面評估,全面、客觀、準確地掌握司法行政改革舉措落地落實情況,研究改革中遇到的問題,採取有針對性措施加以解決。按照中央關於紮實開展已出臺改革舉措落實情況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年度督察工作方案,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9個部門赴13個省份,重點對中辦、國辦《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等4個改革文件落實情況進行實地督察。通過督察整改,進一步壓實了工作責任,健全完善了抓改革落實的工作制度。
司法部司改辦負責人表示,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關鍵一年。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行政改革的決策部署,堅定改革信心,增強改革定力,突出重點、攻克難點、狠抓落實,不斷把司法行政改革向縱深推進,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行政制度,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準,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圍繞社區矯正實踐中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銜接配合管理的意見》,確保社區矯正依法適用、規範運作。深入貫徹落實《關於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目前,全國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工作者8萬多人,社會志願者67萬多人。會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開展全國法院與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資訊化聯網首批試點工作。
法治宣傳教育深入推進。制定《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會同中組部、中宣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對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切實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的能力作出全面部署。會同教育部、全國普法辦印發《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會同中宣部等有關部門印發《加強新聞媒體和網際網路公益普法宣傳工作方案》。研究起草《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經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的意見》,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
律師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司法部認真貫徹落實《意見》部署要求,召開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座談會,推進貫徹落實意見各項工作。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各地認真貫徹兩院三部《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推動建立和落實律師權利救濟和保障機制,設立律師“綠色通道”,解決律師執業中的困難和問題。修訂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規範律師執業行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 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積極穩妥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協會建設的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協會行業自律作用。研究起草了《律師行業領軍人才培養規劃(2016-2020年)》,加強律師隊伍建設。會同國家信訪局印發《關於深入開展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辦《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積極完善律師行業黨建工作體制機制。
法律援助制度不斷完善。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召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進會,謀劃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推動25個省(區、市)黨委、政府印發實施意見或辦法,17個省份將法律援助納入本地“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22個省(區、市)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民生工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政府績效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考核體系。進一步健全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機制,會同中央軍委政法委印發《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實施辦法》。積極參與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試點工作,在18個試點城市的法院、看守所派駐法律援助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提出法律援助參與申訴案件代理和死刑復核案件辦理工作機制、措施。推進便民服務窗口建設,中西部地區臨街一層窗口建成率分別達到94.9%和73.9%。研究起草了《關於律師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研究起草了《關於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
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工作紮實推進。切實做好將司法考試製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的實施準備工作,研究起草《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重要舉措分工方案》,積極推動修改完善相關法律,確保改革于法有據。廣泛深入調研,研究起草《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加大法律職業立場、倫理和技能等考查力度,修訂完善考試大綱。
司法鑒定管理體制不斷完善。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建立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銜接機制的意見》,促進司法鑒定工作更好地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更好地為訴訟活動服務,維護司法公正。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發佈《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編寫適用指南,實現了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標準的統一適用,進一步完善了司法鑒定標準體系。印發《司法鑒定程式通則》,規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司法鑒定活動。會同環保部印發《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辦法》《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規範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登記管理。研究起草《關於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健全科學合理、統一規範、運作高效、監管有力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
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紮實推進。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規範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和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監督員依法充分履行職責。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舉辦培訓班,對全面推開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進行部署。通過改革,人民監督員的廣泛性、代表性進一步增強,選任程式進一步嚴格規範,履職抽選更加科學公正,制度機制不斷健全完善。
公證、仲裁等其他改革工作有序推進。推動公證工作改革發展,印發了《關於加快解決部分地區公證員不足問題的意見》,提出加快解決部分地區公證員不足問題的政策措施。完善仲裁製度,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仲裁機構登記管理的意見》,進一步規範仲裁機構登記、變更備案工作,完善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對仲裁機構監督管理。會同外交部、商務部、國務院法制辦印發《關於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意見》,對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作出全面部署。大力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會同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印發《關於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全力化解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幫教刑滿釋放人員的制度機制,會同中央綜治辦、民政部、財政部印發《關於社會組織參與幫教刑滿釋放人員工作的意見》。推進《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做好參與配合改革工作,印發《關於司法行政工作參與和保障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通知》,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取得新進展。
改革評估和督察工作紮實推進。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改革評估和督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制定評估方案,組織對監獄制度改革、健全社區矯正制度、深化法治宣傳教育等12項司法行政改革舉措進行了全面評估,全面、客觀、準確地掌握司法行政改革舉措落地落實情況,研究改革中遇到的問題,採取有針對性措施加以解決。按照中央關於紮實開展已出臺改革舉措落實情況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年度督察工作方案,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9個部門赴13個省份,重點對中辦、國辦《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等4個改革文件落實情況進行實地督察。通過督察整改,進一步壓實了工作責任,健全完善了抓改革落實的工作制度。
司法部司改辦負責人表示,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關鍵一年。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行政改革的決策部署,堅定改革信心,增強改革定力,突出重點、攻克難點、狠抓落實,不斷把司法行政改革向縱深推進,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行政制度,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準,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本報北京2月8日訊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