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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嚴懲為“村霸”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2017年02月04日 06:27:45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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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最高檢:嚴懲為“村霸”充當保護傘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近日,最高檢印發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突出打擊採取賄賂或者暴力、威脅等手段操縱農村“兩委”換屆選舉,以及放縱、包庇“村霸”和宗族惡勢力,致使其做大成患,或者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這是北京晨報記者昨天從最高檢獲悉的。

  《意見》指出,檢察機關要主動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公安、民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懲治、教育、預防、監督、服務等多元檢察職能,多措並舉,綜合施治,依法嚴厲打擊危害農村和諧穩定的違法犯罪,堅決剷除“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毒瘤”。

  《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突出打擊採取賄賂或者暴力、威脅等手段操縱農村“兩委”換屆選舉,以及放縱、包庇“村霸”和宗族惡勢力,致使其做大成患,或者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意見》強調,對於嚴重侵害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嚴重影響農民群眾正常生産生活、有組織有計劃地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煽動不明真相的村民對抗政府等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訴,依法從嚴從重打擊。

  各級檢察機關要將打擊矛頭對準嚴重影響農村基層政權穩定、嚴重影響百姓安居樂業的“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對於在聚眾鬧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壓群眾的,多次違法犯罪經有關部門教育處理後仍不改正的,構成犯罪團夥特別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置,堅決打掉其囂張氣焰。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