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11月11日消息: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三十三次會議今天上午表決通過人事任免案:免去蔣卓慶的上海市副市長職務。
又訊,中共中央批准:蔣卓慶同志任江蘇省委委員、常委和省紀委書記。
蔣卓慶簡歷
蔣卓慶,男,1959年8月生,漢族,浙江慈溪人,中共黨員,1977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管理學學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
曾任市財政局企業財務二處處長,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第一分局局長、黨組書記,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副局長,楊浦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區長,市勞動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市委副秘書長、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市孫宋文管委主任等職。
2013年7月,任上海市政府副市長。
2016年11月,任江蘇省委委員、常委和省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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