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史無前例!河北為治霧霾下“調度令”,一般在救災場合才使用
2017年“大氣十條”終考臨近,河北省為確保完成目標任務,採用抗洪搶險等特殊場合才使用的“調度令”,緊急調度各有關部門落實環保職責。
11月9日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河北省環保廳獲悉,當日河北省決定對省內各地下達大氣污染防治1號“調度令”,要求強化對各地各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級別及措施要求的督導調度,對於無正當理由且未按照“調度令”要求進行整改的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視具體情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調度令”顯示,河北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河北省政府負有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落實“調度令”情況,將納入對各地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
河北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調度令”經河北省政府授權,已由河北省大氣辦作出並於9日當天下達。
該負責人表示,“調度令”作為一種政府公文,往常一般用於抗洪搶險等救災場合的緊急調度,“針對環境治理特別是大氣污染防治下達‘調度令’,在全國也是首次。”
而此前一天,對近期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問題線索,河北省委、省政府專門成立調查問責工作領導小組,對487名責任人實施問責,其中不乏廳級幹部。
“調度令”從七個方面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或河北省政府負有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落實環保職責進行調度:
1、對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任務進度滯後,或預期很難完成年度大氣環境品質改善目標任務的城市,根據污染源解析結果和研判,對其區域內相關工業企業減排、城市揚塵治理、機動車限行、面源污染防治等重點工作進行調度。
2、在採暖期間和不利氣象因素條件下,出現相關市縣採取應急響應後效果不明顯,AQI指數居高不下,調度區域高污染、高排放行業企業有效實施大氣污染物減排措施。
3、發生區域性重污染過程,且具有明顯區域傳輸特徵時,有針對性的調度傳輸通道城市(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及定州、辛集市)共同實施大氣污染物減排措施。
4、京津冀及其周邊城市舉辦重大活動期間,為保障舉辦地空氣品質,調度本轄區內周邊區域共同實施大氣污染物減排措施。
5、對環境污染問題突出、各地整治效果不明顯、以及對大氣環境品質影響程度較大的行業進行調度。
6、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督導檢查中發現和交辦的突出環境問題,以及群眾反映強烈、舉報集中以及久拖不決的環境問題。
7、經研究,其他涉及大氣污染防治確有必要調度的重大事項進行調度。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