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安然)從昨天起,本市開始為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來京人員辦理居住登記卡業務。記者從管理部門了解到,由於辦理居住證的首要條件為“在京居住半年以上”,新來京人員顯然不符合該項條件,而暫住證又已經暫停,居住登記卡恰能填補這部分空白。
和前往派出所辦理的居住證不同,居住登記卡需要在北京市的流動人口管理站辦理。昨日,不少新來京人員已開始前往北京首批346個流管站辦理居住登記卡業務。根據相關管理辦法,辦理居住登記卡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在京住所證明(包括自有住房、租住、寄宿借宿、居住在學校、單位等情況)、個人近期照片、代辦人證明等材料。
據介紹,對外地來京人員來説,居住登記卡可以有效地記錄來京時間,使用半年之後,如能同時滿足其他條件,即可開始辦理居住證,而對於管理部門來説,它將首先承擔起“統計外來人口底數”的任務,使得官方得以掌握北京市的實有人口總數。除了剛到京尚未在十一之前辦理暫住證的人員之外,因暫住證過期而無法辦理居住證的來京人員也需要用居住登記卡重新記錄在京時間。
目前居住登記卡還不能在網上填表,必須到現場進行填表錄入制卡的全部過程,未來可能開通網路填表功能。十一期間,派出所不休息,共接待10.5萬市民關於居住證的諮詢和辦理。其中,派出所十一期間共受理前來辦理居住證的來京人員2.29萬人,每天還接待了1.5萬人前來諮詢。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