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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一”異地看急診可回京報銷

2017年01月13日 10:26:34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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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期間,市民出遊難免會遇突發狀況在異地就診。對此,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參加醫保的人員, 如若發生異地就醫,一定要挂急診號,同時就醫票據、明細完整,回京後可醫保報銷。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按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就醫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本市參保人員因公外出和探親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外突發疾病不能回京治療的,可在當地一家縣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審核支付。也就是説,異地就醫可以報銷,但只有發生急診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普通門診則無法報銷。

  出遊是否需要帶社保卡?該負責人指出,目前,社保卡還沒有通用,所以帶上也沒有用。一旦突發疾病,直接去當地醫保定點挂急診就醫。與在北京持卡就醫不同,異地就醫需要由參保人先墊付醫療費,保存好就醫時的相關票據明細,回京後再進行手工報銷。而相關票據明細,則成為能否報銷成功的關鍵,“在辦理異地就醫手工報銷時,會産生不少退單,其中大部分是因為就醫票據、明細不完整”。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需保存的材料清單包括:本人社保卡、急診診斷證明、急診處方底方、收費票據,以及檢查、治療、化驗費用的明細。如果在異地發生急診需要留院觀察,除上述材料外,參保人還需準備外埠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出院診斷證明以及本次住院的全部病例複印件。

  相關負責人提醒,一旦發生異地就醫,清單裏的材料一定要在出院前向當地醫療機構索要,避免回京後因為材料不全而二次跑腿。異地就醫回京報銷的比例與在本市就醫並無不同。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