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泰州一城管副局長上班後跳樓自殺,生前多次被評先進個人
9月21日早上8點半,戴偉像平常一樣去城管局上班。半個小時後,他縱身從辦公樓6樓跳下,後因搶救無效身亡。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多方採訪獲悉,今年1月,戴偉剛從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海陵大隊副大隊長調任至海陵分局副局長。
據多位戴偉好友表示,戴偉“為人很好,謙遜正直”,工作敬業出色,家庭也很幸福,“想不出怎麼會自殺”。
與戴偉共事多年的李強(化名)告訴澎湃新聞,此前,戴偉曾多次向他“吐露”心聲,“工作不好做,手下根本管不了。”
另一位自稱認識戴偉的攤販阿姨説,自己以前在青年路擺大排檔時,經常會遇上戴前來執法,“他人很好,從來不發脾氣,總是笑著督促她快收起來。我們攤販也都很聽他的話。”
戴偉生前曾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
1月剛調至海陵分局擔任副局長
9月21日早上9點左右,泰州警方接到報警稱,有人從市海陵區城管分局跳樓,120趕到後,將他送去泰州市人民醫院南院搶救,後因搶救無效死亡。
9月22日傍晚7點左右,澎湃新聞從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中派出所獲悉,確有“海陵區城管分局戴偉跳樓自殺”一事,並確認其已死亡。
澎湃新聞找到戴偉家人,其妻子錶示“不願接受採訪”。
相關任免文件顯示,2016年1月22日,戴偉剛被調任至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海陵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此前他的職位是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海陵大隊副大隊長。
澎湃新聞檢索相關政府網站發現,戴偉生前曾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2012年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先進個人、2013年度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優秀共産黨員、2014年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先進個人、2014年泰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突出貢獻個人、2014年泰州市“十佳城管衛士”。
“人很好”,曾吐露調任後“工作不好做”
一位與戴偉共事多年的朋友李強告訴澎湃新聞,今年1月,戴偉調任至海陵區城管分局任副局長後,他們一起聊天的時候,戴偉曾向他“訴苦”:“這兒的工作不好做,手底下的人根本管不了。”
“不過,戴偉也只是偶爾説幾句,然後就聊到其他去了,他不會抱怨的。”李強與他相識已久,很清楚他的性格,“他這個人吧,一直都挺好強的,什麼事兒都自己扛,也不大跟家裏人説工作上的事情。”
據李強介紹,戴偉今年40歲,他的妻子在一所學校當老師,女兒正在上六年級,“家裏還是挺幸福的。”
“人好”是多個認識戴偉的人對他共同的描述。據另一位戴偉的同事秦華(化名)也説,戴偉平時人很好,工作能力很強。“作為領導,他一點架子都沒有,為人親和。”
澎湃新聞走訪遇到的一位自稱認識戴偉的張姓阿姨説,她以前在青年路擺大排檔,“戴偉出來巡崗時看到了,要整治市容市貌,從來不發脾氣,總是笑瞇瞇地,對我説收起來。”張阿姨連連嘆息,“這麼好的年輕人,怎麼會這樣做,太可惜。”
“我們誰也沒有料到,他會選擇這樣的方式結束生命。”李強説。
區城管局領導班子近2年來調整頻繁
澎湃新聞檢索相關政府網站發現,從2015年到2016年8月,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海陵分局的領導班子調整頻繁。其中,局長、副局長等多個幹部相繼被免職。
2014年10月,原海陵分局防違辦副主任朱勇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2015年3、4月徐殿峰被相繼免去海陵區數字化城市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海陵分局局長、海陵大隊大隊長職務,原因不詳;
2016年4月,時任海陵分局副局長唐衛勇因涉嫌受賄,被移送司法機關偵查,6月被免去唐海陵分局副局長職務。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5年曾有6人在天涯論壇、新浪微博上實名舉報原海陵分局局長徐殿峰,爆其與多位女幹部通姦、利用公職斂財、酒駕撞死人後逃逸等。不過,此後並無下文。
另外,2016年1月份該局領導班子出現了密集調整。
1月14日,先是原海陵分局副局長陳紅兵,被免去海陵分局副局長(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海陵大隊副大隊長)職務,調任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
幾天后,1月22日,共有8位領導的任命安排。其中,戚洲平被免去海陵分局副主任科員職務,任海陵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而戴偉從原來的海陵大隊副大隊長升至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海陵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