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産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産權的案例。對涉及重大財産處置的産權糾紛申訴案件、民營企業和投資人違法申訴案件依法甄別,確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錯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糾正並賠償當事人的損失。
近期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的意見》(下稱《意見》),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産權案件成為今後産權保護法治化十項措施之一。
財新記者了解到,司法實踐中,辦案機關往往在法院判決前採取強制措施,強行處理公民或法人涉案財産且隨意牽連合法財産,涉案財産處置缺乏監督與制約,屢遭詬玻對此,《意見》要求嚴格規範涉案財産處置法律程式。
加快推進民法典編纂工作,完善物權、合同、智慧財産權相關法律制度,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將平等保護作為規範財産關係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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