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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意見,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産權保護制度 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續期法律安排 提出加快推進民法典編纂工作,健全城鄉居民增收各項制度

2016年09月19日 15:20:35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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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9月1日電 近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完善産權保護制度、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有關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意見》指出,加強産權保護,根本之策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平等保護,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産權保護制度,公有制經濟財産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産權同樣不可侵犯。堅持全面保護,保護産權不僅包括保護物權、債權、股權,也包括保護智慧財産權及其他各種無形財産權。堅持依法保護,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強化法律實施,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堅持共同參與,建設法治政府、責任政府、誠信政府,增強公民産權保護觀念和契約意識,強化社會監督。堅持標本兼治,著眼長遠,著力當下,抓緊解決産權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建立産權保護長效機制。

  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不合理規定

  《意見》提出,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保護。進一步明晰國有産權所有者和代理人關係,推動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現代化,完善國有資産交易方式,以制度化保障促進國有産權保護。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完善農村集體産權確權和保護制度。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共同履行社會責任。

  完善平等保護産權的法律制度。加快推進民法典編纂工作,完善物權、合同、智慧財産權相關法律制度,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將平等保護作為規範財産關係的基本原則。統籌研究清理、廢止按照所有制不同類型制定的市場主體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大對非公有財産的刑法保護力度。

  以發展眼光看待民企不規範問題

  《意見》提出,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産權案件。堅持有錯必糾,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産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産權的案例。對涉及重大財産處置的産權糾紛申訴案件、民營企業和投資人違法申訴案件依法甄別,確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錯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糾正並賠償當事人的損失。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

  嚴格規範涉案財産處置的法律程式。進一步細化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財産處置規則,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嚴格區分個人財産和企業法人財産,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産,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産和家庭成員財産,在處置違法所得時不牽連合法財産,完善涉案財物管理和處置制度,著力解決案件辦理過程中不適當地採取強制措施、隨意牽連合法財産和處理涉案財産不規範等問題。

  政府不得以換屆為由違約毀約

  《意見》提出,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兌現向社會及行政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著力解決政府不依法行政、政府失信導致行政公權力侵害企業和公民産權等問題。

  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建立健全智慧財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建立收集假冒産品來源地資訊工作機制,完善智慧財産權審判工作機制,提高智慧財産權侵權成本,降低維權成本。

  健全增加城鄉居民財産性收入的各項制度。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續期使用法律安排,允許有條件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實行員工持股,增加居民投資渠道,增加農民財産收益。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