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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意見:吹響社會力量"集結號"

2016年08月28日 14:10:07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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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這是我國社會治理領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記者就此採訪有關專家進行解讀。

  降低門檻鼓勵社會組織發展

  “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擴大對外交往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清華大學教授鄧國勝説。

  對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意見》的一大亮點。《意見》明確提出,對在城鄉社區開展為民服務、養老照護、公益慈善、促進和諧、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産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區社會組織,降低準入門檻,支援鼓勵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快速發展,整體實力不斷增強。當前,社會組織遍佈教育、社會服務、農業及農村發展、文化、工商業服務等14個行業領域。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末,全國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達到66.48萬個,其中社會團體32.9萬個,社會服務機構33.1萬個,基金會4841個。

  上海交通大學教授徐家良指出,《意見》把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放在突出位置,這與社區社會組織的社會細胞屬性不無關係。“目前,一些社區社會組織經濟力量還不雄厚,適當降低準入門檻,既是對扶持社會組織舉措的完善,也是促進社會和諧和穩定發展的基礎。”

  “社區社會組織應該作為我國社會組織發展的主要努力方向,符合我國的傳統文化,遵循了慈善事業發展規律,也對促進國民經濟、解決就業崗位發揮積極作用。”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看來,只有把社區社會組織提到更高層面,讓千千萬萬的社區社會組織發展起來,才能讓全民有序參與社會治理。

  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自治

  《意見》指出,按照黨中央明確的黨組織在社會組織中的功能定位,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注重加強對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和示範帶動,支援群團組織充分發揮作用,增強聯繫服務群眾的合力,確保社會組織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

  “社會組織的黨建要有明確的導向性,這個導向性就是中國共産黨在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組織,目的是發揮黨組織政治引領作用,實現社會組織的健康發展。”中央黨校教授向春玲説。

  《意見》提出,完善領導體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地方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這勢必將使各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組織工作。

  “社會組織種類非常多,領域不同,訴求也有不同。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要給予有針對性的黨組織建設。”向春玲説。

  穩妥推進直接登記

  《意見》提出,穩妥推進直接登記,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行業協會商會,按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的精神,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

  “在規範發展的前提下推進直接登記,是很多社會組織機構和個人盼望已久的。此次《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直接登記制度的路線圖,這是掃清社會組織成立障礙的重要措施。”鄭功成説。

  清華大學副教授賈西津表示,《意見》明確從四類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做出安排,這是建立現代社會組織體制非常重要的方面。同時,《意見》提出對直接登記範圍之外的其他社會組織,繼續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的管理體制,確立了直接登記和雙重管理並存的管理體制。這既是適應我國社會組織發展現狀的現實選擇,也符合簡政放權、激發活力的改革要求。(來源:經濟日報 記者:韓秉志)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