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7日電 題:17省區市城鄉醫保“並軌”帶來哪些改變——聚焦城鄉醫保並軌五大焦點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方問禹 魯暢
今年是我國整合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推進城鄉醫保“並軌”的關鍵年。目前,全國17個省區市(含兵團)已經在省級層面作出規劃和部署,其中一些地方已全面並軌。
城鄉醫保並軌後,醫保基金抗風險能力是否提升?保障水準有何變化?重復參保問題能否破解?圍繞有關焦點問題,“新華視點”記者展開追蹤。
焦點一:城鄉醫保並軌進度如何?
今年1月,《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各省(區、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醫保制度作出規劃和部署,各統籌地區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記者梳理髮現,全國32個省區市(含兵團)中,城鄉醫保並軌的進度明顯不一。
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新疆建設兵團等9地,在國務院文件之前就已推進並軌,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今年上半年,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廣西等8省區市先後出臺文件、部署整合城鄉醫保,其地市級統籌地區的實施意見正在醞釀,將趕在年底前公佈。
記者從人社部獲悉,以上17個地方推進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併軌,都將新農合的管理職能從衛生部門轉到人社部門,有關機構、人員、資訊系統等醫保經辦資源也整合到人社系統。
其餘15個地方,尚未在省級層面作出規劃和部署。記者採訪發現,這些地方轄區內的部分城市已經推動並軌,但具體接管部門不一,涉及衛生、人社、財政等部門。
有關專家表示,城鄉醫保並軌之後,到底該歸口到哪個部門分管,這在國家層面並未明確,有些地方也未確定。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