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北京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近日出爐,並將於明年1月1日試行。同日北京市還發佈了《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今年10月1日起,居住證作為參與北京積分落戶的必要條件之一,將替代現有的暫住證。“積分落戶”落地北京之前,在上海、廣州、深圳等常住人口超千萬的大城市早有了實踐。相比之下,北上廣深四地的落戶方式和難度存在哪些差異?各地落戶政策更有利於哪些外來人群,體現出怎樣的城市發展導向?記者通過梳理4地積分落戶政策,帶您解答這些問題。
誰能申請積分落戶?
廣州設最低學歷門檻 北京不超過45周歲加20分
申請積分的基礎條件方面,無論北上廣深,落戶首先都與居住證掛鉤,要求申請者持有本地居住證。但在其他申請條件上,各地要求不一。根據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在北京申請積分落戶,需要同時符合四個條件:持有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並且無刑事犯罪記錄。
與北京一樣,上海、廣州、深圳三地也在居住證、年齡、社保和違法犯罪記錄4個方面對申請人作出了要求。
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指出,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這實際指出了申請積分者的年齡上限為60周歲。深圳2013年5月15日起實施的《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要求,申請人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今年4月公開徵求意見的《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要求,申請積分制入戶人員年齡在20-45周歲。對於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申請人,北京規定給予20分的加分。
在居住證和繳納社保方面,《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並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境內來滬人員,適用本辦法。”深圳要求“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社保”,同時在呈報單位最近連續繳納工傷保險6個月以上的可加10分。而廣州不僅和北京一樣規定了社保年限,要求在廣州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還要求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3年。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