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魯坤 吳美鳳/製圖
1989年8月18日,是中國反貪史上值得紀念的日子,這一天,共和國第一個反貪局——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受賄工作局正式掛牌成立。而後,這朵南粵之花迅速在全國蓬勃發展,開啟了中國反貪鬥爭新的篇章,反貪工作開始走上正規化、專業化、法制化軌道。在反貪局誕生27年之際,記者走進這裡,感受最“老”反貪局的新變化。
懲治貪官不手軟
2013年以來,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7000余件8800余人,其中大案近6000件,處級以上要案近700人,廳級117人,省部級3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9億余元。
懲治與預防職務犯罪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局成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充分發揮反腐法定職能,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逃犯贓款一起追,反貪工作不斷向縱深推進。
廣東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陳武向記者透露,2013年以來,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受理案件線索1.1萬餘條,初查6800余件,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7000余件8800余人,其中大案近6000件,處級以上要案近700人,廳級117人,省部級3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9億余元。法院共判決4000余名貪污賄賂犯罪分子有罪,有罪判決率99.8%。2016年1月至6月,該省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976件1236人,大案604件,處級以上要案77人(其中廳級16人、省部級2人)。積極配合開展“天網”追逃行動,2013年以來,該省共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分子252人,其中外逃人員22人。
陳武告訴記者,近年來,廣東省檢察院服務大局更加積極主動。檢察機關著眼于服務經濟發展和保障政府投資安全,2013年以來共立案偵查商業賄賂職務犯罪1397人;項目審批、招標投標、土地出讓等環節貪污賄賂犯罪1548人;國有企業貪污賄賂犯罪964人。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從嚴懲治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食品安全、教育醫療、生態保護、扶貧開發等民生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1440人,惠農資金管理、基層政權建設等涉農領域貪污賄賂犯罪1332人。著眼于落實平等保護市場主體的原則,研究制定檢察機關《關於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依法懲治侵害非公有制企業和投資者權益的職務犯罪,妥善把握辦案力度與時機,慎用拘留、逮捕等羈押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單位財産,著力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發展秩序。
懲治不手軟,預防不放鬆。廣東省檢察機關圍繞執法辦案,深入推進預防工作專業化和社會化建設,成效和影響進一步擴大。近三年來共發出預防檢察建議2262件,推動建立相關制度233項,對4225個工程項目開展同步預防,為工程招投標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62萬餘次,促進社會誠信建設,保障政府投資安全。圍繞換屆選舉、“五進”活動、生態環境等開展專題預防,不斷豐富廉政文化建設,打造警示教育基地、廉政短片、公益廣告和微電影等預防宣教模式,推動廉潔理念深入人心。
深挖“小官大貪”不放鬆
廣東省檢察機關去年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2602件3198人,其中科級及以下幹部1921人,佔立案總人數的60.1%。在查辦的科級及以下幹部案件中,20萬元以上大案859人,佔科級及以下幹部案件總數的44.7%。
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受賄案,廣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曹鑒燎系列腐敗案,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賄案,揭陽市原市委書記陳弘平受賄案,正在辦理的廣東省水利廳原廳長黃柏青受賄案……一個個昔日耀眼的職位頭銜、一串串觸目驚心的案值數字、一則則令人扼腕嘆息的“腐化”故事,無聲又有力地記錄著廣東檢察機關的反腐之戰。
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羊光波介紹,近幾年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特點顯著就是大要案比例很高。就去年來説,該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幹部職務犯罪要案288人,其中地廳級以上幹部52人,如廣東物資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莊耀(正廳級)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系列案;深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正廳級)受賄案;廣東省水利廳原廳長、黨組書記黃柏青(正廳級)受賄案等,立案偵查地廳級以上幹部人數創歷史新高,同比上一年度上升57.6%。“地廳級幹部級別高、權力大、監督弱,這是地廳級高官發案率高的主要原因。”
廣東省檢察機關去年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2602件3198人,其中科級及以下幹部1921人,佔立案總人數的60.1%。在查辦的科級及以下幹部案件中,20萬元以上大案859人,佔科級及以下幹部案件總數的44.7%。羊光波説,基層幹部雖然權力有限,但經常直接經辦具體事項,與基層群眾聯繫最密切,處於民生紅利的末端,極易利用職務便利吃拿卡要、小貪小佔。這類案件涉案人數多、作案次數多,其中一些甚至發展成“小官大貪”“小村大腐”,造成的社會影響極為惡劣,要嚴肅查處。
“窩串案發案呈增多趨勢,犯罪分子在共同利益或利害關係的驅駛下,上下勾結、內外勾結,職務犯罪群體化趨勢更加突出,檢察機關查辦一案、牽出一線、挖出一串的現象比較突出。”羊光波分析。
廣州市檢察機關在2015年查辦的案件中,窩串案259件278人,佔全部案件的59%。廣州市檢察院查辦的廣州輕工工貿集團領導層塌方式賄賂窩案,涉及公司總經理和3名副總經理等4名局級幹部;深圳市檢察院查辦的南航“12 8”專案中,已經立案30件36人,其中涉嫌受賄13人(廳級6人,處級4人),涉嫌行賄23人;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查辦的禪城區計生監管領域系列案涉及禪城區南莊衛計局、禪城公安分局戶籍科、福利院等多單位、部門的人員,共立查職務犯罪案件29件31人。
“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失職瀆職犯罪有抬頭趨勢”,羊光波告訴記者,在廣東省檢察機關2015年立查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中,涉嫌玩忽職守罪226人、濫用職權罪255人。羊光波列舉了幾個案件:始興縣林業局原副局長鐘良縣玩忽職守導致國家生態公益林被盜伐298畝;龍川縣黎咀鎮國土所原所長魏增強放任他人無證採礦並致2人死亡。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廣東省多個地市農業、發改、畜牧等部門工作人員在審批發放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專項補貼過程中,存在對虛假材料審核不嚴、違規審批、以權謀私等嚴重問題,導致鉅額的惠農專項補貼資金被騙取、挪用。2015年,廣東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117人,涉案金額達1億余元。
國際追逃追贓不停歇
2013年以來,在紀委、公安、銀行等單位協調配合下,廣東省檢察機關共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252人,其中外逃人員22人,追回外逃人員數以及追回百名紅通人員數均居全國檢察機關前列。
廣東省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毗鄰港澳,犯罪嫌疑人容易攜款潛逃境外,並且其他各省的犯罪嫌疑人也往往選擇港澳地區作為他們的“避風港”或“跳板”,攜款外逃以規避法律的懲罰。近年來,廣東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對追逃追贓持續發力,用行動證明不存在所謂的“避罪天堂”。
據了解,自2015年全國“天網行動”開展以來,廣東省檢察院專門成立了以鄭紅檢察長為組長的追逃追贓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專項研究、部署追逃追贓工作任務,並決定把這項工作列為全省檢察機關三項重點專項工作之一,要求各級檢察院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在最高檢的領導下,廣東省檢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整合多方資源力量,積極開展國際司法協作,追逃追贓工作有聲有色、卓有成效。
2013年以來,在紀委、公安、銀行等單位協調配合下,廣東省檢察機關共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252人,其中外逃人員22人,包括“百名紅通人員”常徵、王雁威,普通紅通人員王海鵬以及“十八大”以來重大腐敗案件嫌疑人黃某坤,珠江電力工程公司總經理李麟(副廳級),美國強制遣返人員鄺婉芳等,追回外逃人員數以及追回百名紅通人員數均居全國檢察機關前列。
“全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本著‘一盤棋’的理念,2013年以來,共協查全國各地案件2080件次,協助調取證據資料6449份,商請公安機關協助採取技術偵查手段146人,邊控1925人次,協助異地羈押96人,協助抓獲犯罪嫌疑人112名。”羊光波説。
但是,截至目前,廣東省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仍有300余人,其中境外120余人,追逃工作任務仍然十分繁重。“要進一步推動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常態化,強化基礎工作,摸清外逃案件情況,建立外逃案件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強化個案督導,強化協作配合。廣東省檢察院擬在反貪局偵查指揮部門單獨設立國際追逃追贓部門,專門負責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羊光波透露。
創新反貪機制不懈怠
從反貪局成立之時的舉報、偵查、指導、預防“一條龍”,到2001年的“偵查一體化”,再到2008年以來的陽光檢務工作機制……首個反貪局深切回應人民關切、不斷開拓創新工作機制。
據了解,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現設有綜合指導處、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偵查一處、偵查二處、偵查三處,各部門分工明確,緊密配合,高速運轉。
如何打贏反貪之戰?羊光波向記者透露:首先是堅持黨的領導,在辦案過程中始終堅持黨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注重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協作,形成辦案合力,在辦案過程中認真執行與紀檢監察部門配合協作的有關規定,集中精力針對這些案件涉及職務犯罪的重點問題進行查處。
“因案施策,快速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線非常關鍵。”羊光波舉例,在辦理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受賄案時,涉案人員大多是當地或部門的“一把手”,位高權重,身份特殊,關係網密,案件查辦過程中,辦案人員通過準確把握這些人員的心理動態,因案施策,採取多種審訊策略,在最短時間內突破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線,使其如實交代了受賄事實,深刻檢討了各自走向犯罪道路的主客觀根源。
同步取證,收集固定證據既有利於提高辦案效率,又是規範司法的要求。據了解,為了提高辦案效率,反貪幹警在辦案時採取“四同步”取證法,即採取強制措施與搜查同步,取證與追贓同步,訊問筆錄與親筆供詞同步,訊問與同步錄音錄影同步,收集、固定好證據,使主要證據和次要證據相結合,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有效防止翻供、串供、翻證。
近年來,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全面推行陽光檢務各項工作,制定實施了《全省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部門積極推行陽光檢務工作的意見》,嚴格落實人民監督員制度、案件告知查詢制度、檢察文書説理制度,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
“對反貪案件,凡是擬作撤案、不起訴處理等情形的,均須進入人民監督員監督程式,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省院反貪局組織的各項執法檢查活動,虛心聽取意見建議,實現反貪辦案民主決策、規範決策。”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處長黃維玉説。此外,檢察幹警還充分發揮辦案工作治本預防功能,針對存在問題及時向發案單位或其上級主管、監管部門提出具體的檢察建議,協助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防範機制,推動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辦案不僅要高效,更要注重品質。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幹警堅持“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原則,牢固樹立“先抓證據後抓人,沒有證據不抓人”的證據觀念,嚴格依法辦案、文明辦案,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影,確保案件品質、文明辦案。
從反貪局成立之時的舉報、偵查、指導、預防“一條龍”工作機制,到2001年的“偵查一體化”工作機制、2004年的“系統抓、抓系統”工作機制,再到2008年以來的陽光檢務工作機制……廣東省檢察機關的反貪工作之所以能夠走在全國前列,和深切回應人民關切、不斷開拓創新工作機制密不可分。
在採訪的最後,陳武向記者透露了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工作的下一步工作重點。他説,廣東省檢察機關將保持反貪局創建初心,把反貪職能作為國家法律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來建設,找準定位,不斷加大反貪工作力度,保持打“虎”拍“蠅”力度不減、節奏不變,突出查辦危害經濟健康發展及群眾反映強烈的職務犯罪案件,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專項為抓手,紮實開展懲治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工作;堅持追逃追贓與偵查辦案並重,繼續加大職務犯罪追逃追贓力度;持續推進司法規範化和自身監督機制建設,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司法。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