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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談問責中的“較真”與“叫板”

2016年08月15日 08:33:44  來源:學習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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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問責工作是由黨組織按照職責許可權,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問責要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使真勁、動真格。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問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憐憫之心,要‘較真’、‘叫板’,發揮震懾效應。”他還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在問責方面查了一些典型,體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職必追究,推動了‘兩個責任’落實。”請隨“學習中國”小編一起學習。

  一、有權必有責

  權力意味著責任,沒有離開責任的權力,權責對等是普遍規則。從權責對等的原則來説,享有什麼樣的權力,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權力大、責任小,容易導致權力的濫用;如果權力小、責任大,容易導致責任無法落實,工作虎頭蛇尾、有頭無尾。習近平指出:“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做到守土有責。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責任。決不允許出現底下問題成串、為官麻木不仁的現象!不能事不關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黨和人民事業放到什麼位置上了?如果一個地方腐敗問題嚴重,有關責任人裝糊塗、當好人,那就不是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當前,少數地方和部門之所以産生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等問題,歸其根本在於一些黨的領導幹部沒有正確認識權力與責任的關係,把兩者分離開來,甚至只想要權力、不願擔責任。一些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失去原則性和戰鬥性,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願得罪人,基本不開展批評,即便批評也是抽象空洞的,包裝了再包裝,致使批評失去了鋒芒,成為無的放矢。對共産黨人來説,沒有離開責任的權力,黨和人民賦予權力時,更是壓上了責任。針對黨的一些領導幹部不能正確認識權力與責任的關係,責任擔當缺失問題,《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明確規定:“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範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這是對權責對等規則的充分肯定和對權責關係的明確規定。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