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垃圾、污水、危險廢物等環保設施建設所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而大部分事件的最後結果都是“一鬧就停”。一邊是嚴峻的環境形勢亟待新建環保設施,一邊是公眾質疑、鄰避效應,部分環保設施在我國遭遇需求之切和落地之難的尷尬,最終陷入零和困局。
多地環保設施遭遇“一鬧就停”
6月27日,湖南寧鄉縣部分群眾在縣政府前聚集,反對建設垃圾焚燒項目。6月25日,湖北省仙桃市居民認為當地垃圾焚燒發電廠選址、環評未充分徵求民意,走上街頭抗議。4月12日,浙江海鹽縣政府發佈垃圾焚燒發電廠選址公示,20日選址周邊部分群眾在縣政府集聚、封堵道路抗議該項目。4月份,海南省萬寧市、江西省贛縣也都出現了針對垃圾焚燒項目的群眾抗議事件。
實際上近年來針對垃圾焚燒的“鄰避效應”就一直未斷。民眾抗爭的結果是項目的擱淺,如仙桃市政府叫停了已經開工建設的該項目,海鹽縣宣佈停止建設生活垃圾焚燒項目。
矛盾之所以在近期集中爆發,在於近十年來中國快速發展帶來垃圾量的增長,已讓各地垃圾填埋場紛紛告急。據住建部數據,2013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年清運量達到17238.58萬噸。全國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2/3陷入垃圾的包圍中,且有1/4的城市已沒有合適場所堆放垃圾,北京、上海、廣州等人口超千萬的大城市“垃圾圍城”的境況更為嚴重。
上海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院長張益介紹,垃圾焚燒廠需要的用地面積是垃圾衛生填埋場的1/20-1/15,垃圾通過焚燒可減容90%,且每噸垃圾産生的污染僅為填埋的1/50左右,“儘管垃圾焚燒技術還需進一步改進,卻是目前實現垃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的有效方式。”
除了垃圾焚燒外,污水處理廠、危險廢物處置廠、垃圾轉机站等環保基礎設施近年來在建設過程中,幾乎都遭到民眾不同程度的反對。今年4月,重慶市渝北區因在長安錦繡城小區附近修建大型生活垃圾轉運站,遭居民抗議最終暫停了正在動工建設的該項目。2014年,瀋陽金家灣污水處理廠因周邊市民的強烈反對被環保部門“叫停”。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作為中央專項資金投資的大型公益環保項目2006年立項,但由於受到周邊村民的抗議,項目延期達8年之久。
多原因引發鄰避效應
原本為公眾帶來良好生態效應的環保設施為何被嫌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表示,環保設施同樣會産生污染,對於疑似會産生污染的項目,出於對自身權益的關懷,公眾提出質疑甚至抗議在國家轉型過程中是常見的。
由於此前我國環保基礎設施的滯後,嚴峻的環境形勢亟待新建環境治理設施,但部分環保設施又遭受公眾質疑,進而産生“Not In My Back Yard(不要建在我家後院)”的鄰避效應。專家表示,如果環保設施“一鬧就停”,在這種惡性互動中,最終是政府、企業、公眾利益共輸的零和困局。
張益認為,“鄰避效應”的産生原因很複雜,首先是監管漏洞所導致的公信力缺失。我國環保産業起步晚,部分排放標準、環保監管等方面不夠嚴格,一些垃圾焚燒、污水處理廠等環保項目運營不善、污染超標,臭氣、煙塵處理不到位甚至偷排,影響整個産業形象,環保監管缺乏力度,給公眾造成不良印象和抵觸心理。
其次,公眾對環境利益的自我維護意識日益加強,但政府、企業缺乏透明公開的項目資訊、平等有效的溝通機制和公平合理的補償機制,部分項目選址過程不夠公開、環境評價不夠規範。從已發生的垃圾焚燒抗議事件中可看出,儘管當地政府也採取一些解釋、溝通工作,但臨時抱佛腳的應急舉措難以讓公眾信服,當地群眾幾乎對垃圾焚燒廠的決策、規劃、環評、選址和建設等所有環節都持否定態度。在資訊真空下,加上二噁英、臭氣、廢水等污染物被人為誤導,引起周邊居民的恐慌,進而被利用後演變成有組織的群體性事件。另外,還有公眾心裏接受度的問題。
此外,部分環保行業上的惡性競爭也是導致公眾焦慮的主因。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一噸垃圾焚燒可以産生約360度電,根據目前的每度0.65元的上網電價,如果技術過關、運營得當,發電收益就能超過運營成本,再加上垃圾處理費補貼,以及特許經營、收益穩定,垃圾焚燒行業利潤可觀,“因此這幾年行業競爭十分激烈,各路資本紛紛進入,由此導致近幾年各地開工的垃圾焚燒項目垃圾處理費競標價格屢創新低。”
“低價幹不出好項目。”張益警示説。業內人士擔憂,一些企業以低價中標拿到項目後能否真正有效運營、達標排放,如果政府提價還好,若政府不漲價,只能犧牲環保,造假盈利。
環保設施建設須取信於民
專家及業內人士表示,要想消除公眾對環保設施的焦慮,技術不是核心問題,關鍵在於環保監管是否嚴格、公眾環保參與是否到位、環保設施是否堅持公益。要想重拾民眾對政府、企業的公信力,首先必須採取嚴格監管措施。
“包括垃圾焚燒在內的環保項目必須履行承諾,管理規範,不能超排偷排。”張益説。有關部門也認識到了這一點,加快更新環保設施運作標準,如新的《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2016年1月1日全面實施,新國標對排放控制更加嚴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基本上已與歐盟標準相當。專家及業內人士建議,應嚴格按照新環保法的規定,對現有環保設施嚴格檢查各項環境規範和標準是否落實,對不合格的設施限期整改,對大型環保項目污染物排放實施線上檢測,對弄虛作假等違法者依法嚴處。
垃圾焚燒廠、污水處理廠等在國外也曾遭遇到民眾恐慌,但經過多年與媒體、民眾的良性溝通,最終平息了公共焦慮。張益表示,政府、企業和公眾應在環保項目建設過程中全程互動,合力打造出一個“資訊公開、操作透明、環境優美、以人為本、真正環保”的環保項目,污染物排放指標數據公眾可實時查詢,公眾可通過預約到焚燒廠進行參觀和查詢,企業定期公佈相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並對周邊居民建設健身、醫療公共設施,或補貼電價、垃圾處理費等。
此外,業內人士還提醒,當前不少企業更看重的是環保設施的經濟效益,如收取處理費,垃圾焚燒的發電收益等。在環保設施招投標過程中,不能唯低價是取,應綜合考慮企業實力,加強行業自律和資訊公開,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