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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官員因“沒公車坐”不願下鄉 車補淪為福利

2016年05月29日 10:25:4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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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公車少了會影響幹部下鄉嗎?

  公車改革實施以來,“圍著輪子轉,隔著玻璃看”式走馬觀花的下鄉走訪減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各地開展政府購買服務或集中調配車輛的形式,提高了公車的利用率。但記者在湖南、河南、山西等地採訪時發現,個別地方幹部抱怨申請不到公車,或車補不到位等,出現了“沒公車不願下鄉”“儘量少下鄉”的情況。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個別地區幹部“沒公車不願下鄉”

  公車改革實施以來,很多地方已經採用政府租車形式或建立統一公車平臺調度車輛,但記者在多地採訪時發現,有個別幹部出現了“沒公車不願下鄉”的情況。

  日前,記者在湖南北部某縣採訪時,一位縣委書記談到了車改之後,縣裏的幹部去省直單位辦事的感受,“以前很多處長經常外出辦事或下鄉調研,要見齊各個處長可能需要分幾天去。現在,基本上半天就能見完所有的處長,甚至副廳長。大家坐辦公室的時間長了。”

  該縣委書記表示,這種情況不只表現在個別廳局,實際上,公車改革實施以來,很多幹部都買了私家車,但湖南有些地方從縣城到偏遠鄉鎮要幾個小時,要縣直部門公務員長期用私車辦理公務,顯然不現實。大部分人基本是“能不用就不用”,一些需要下鄉進行的現場調研、督察就選擇不去了。

  山西某縣農委副主任也表示,農口乾部本該經常下鄉,但是車改以來,他卻發現單位人員下鄉的次數不如以前多了。按規定,縣裏不允許調用鄉鎮服務單位的車,一些幹部又不會開車。

  “如果下鄉較近,就坐公交車去,然後鄉鎮有車回城就把我捎上,沒有車就再坐公交車回來,辦公效率較低。”該農委副主任説。

  幹部“沒車不願下鄉”的説法合理嗎?

  記者調查發現,公車改革後,一些幹部“不願下鄉”的主要原因集中在車補不到位、車輛申請困難和缺少租車平臺等方面。

  記者在山西省採訪發現,一些地方的車補還沒有落實到位。山西呂梁一位鄉鎮幹部表示,公車改革後,現在下鄉基本上開的都是私家車,每個月油錢就將近1000元,車補還沒有落實,就算將來落實了,也貼補不上這麼多。這種情況在鄉鎮比較普遍。

  一些幹部反映,車補被當成了一種新福利。經常下鄉、花費較多的幹部反而覺得比較吃虧。“幹得越少,賺得越多”使少數人打起了車補的“小算盤”,車補發放之後“只進不出”的情況比較常見,這也是造成懶政思維的一個原因。

  河南省羅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公車改革後局裏保留下兩輛車,全部給了稽查隊。“全縣共有4200多家食品藥品企業、餐廳飯店,就這麼兩輛車,安排工作起來捉襟見肘”。

  當記者問“為什麼不向社會租賃車輛呢”,工作人員回答,縣裏至今沒有一家租車公司,“政府一直説要成立一個公務租車平臺,但至今沒有著落,不知什麼時候能建好。”

  據山西某縣農委副主任介紹,公車改革以前,委裏有四五輛車,局長和各分管副局長都配有車,車改以後,局裏就剩下兩輛車,局長配了一輛,剩下的一輛大家一起使用。

  由於申請手續嚴格,需要到辦公室登記,辦公室主任還要考慮值班車輛分配、出去多長時間等。“申請公車下鄉非常麻煩,所以大家有時候能不下鄉就不下鄉了。”這位副主任説。

  “沒車就不能下鄉開展工作嗎?”吉林省教育學院農村教育研究所所長李元昌並不這麼認為,1999年他調入該單位後,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需要經常下鄉調研,一年中有半年時間在農村推動教改實驗,單位曾經為他配備車輛,但他堅持搭乘火車、客車或計程車下鄉調研,10多年如一日,從未動用過公車。“在沒有公車的年代,老一輩的基層幹部不也都堅持下鄉嗎?”

  專家:“要創造條件下鄉,而非等待條件下鄉”

  2004年,首次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提交公車改革建議的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表示,這些問題屬於車改過渡期的正常表現,人多車少,可用車輛不足的問題會隨著車改深入推進,社會化、市場化服務繁榮得到有效解決。

  “很多鄉鎮幹部跟我反映,車補才500元,要在鎮裏跑又要去外地出差,公車根本不夠用”,葉青表示,這是一種誤解,實際上車補是在轄區範圍內使用,出差還會有相應的差旅費用,因此不存在無法出差或下鄉不夠的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表示,“沒車不下鄉”不應該成為官員懶政的藉口,應“創造條件下鄉,而不是等著條件成熟再下鄉”。政府應加強對幹部下鄉服務的考核。對於車補沒有落實到位的,應加快進度督促落實,車補已經發到幹部手裏的,應使其“物盡其用”,對於領到車補拒不下鄉的幹部可以停發或取消其車補。

  另一方面,在公共交通不發達的地區,政府應該鼓勵汽車租賃公司到鄉鎮一級發展服務,開設分公司,政府可以幫助其與鄉鎮進行對接,葉青介紹,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嘗試與網約車開展合作,效果很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利用網際網路約車平臺,在借力下鄉的同時,還可以利用其大數據平臺,分析農村工作開展情況。

  李國祥還表示,在調配使用公車的過程中,不能以“服務領導”為條件,讓有限的車輛仍然閒置不用,而應該以“距離遠、任務重”為原則,採取拼車下鄉、集體服務的方式,提高公車的使用效率。(采寫記者:李雙溪、馬曉媛、付昊蘇、譚暢)

[責任編輯: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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