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把握運用“四種形態”——
不讓“清水衙門”成監督“死角”
因所在部門幹部違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副局長張新民兩次被中央紀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約談。
“以前總覺得全國人大機關是‘清水衙門’,出不了‘問題’。沒想到紀檢組來了後,用身邊人身邊事‘顛覆’了這種認識。”説起約談經歷,張新民感觸頗深。
如其所言,中央紀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組建後,以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為抓手,著力強化全面從嚴治黨意識,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開創了良好工作局面。
拔“爛樹”,以案説紀警醒身邊人
在全國人大機關,不少黨員幹部認識的轉變,源於去年11月開展的“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周”。其間,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離退休幹部局副巡視員楊紹丞嚴重違紀問題,成為派駐紀檢組通報和剖析的重點案例。
“當時一下子就炸開了鍋。”張新民回憶説,很多幹部感到震驚,心想人大機關怎麼可能出這樣的事?
這種“震驚”和不解並不意外。中央紀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組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成員張立軍告訴,全國人大常委會是集體行權,全國人大機關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集體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班子。過去,認為人大機關不直接批項目、不管資金,沒有權力尋租和腐敗的空間,不會發生大問題的認識普遍存在。
然而,“清水衙門”的管理和監督卻並不簡單。了解到,全國人大機關黨員幹部隊伍大,省部級和局級幹部人數多;既有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機關,又有常委會工作委員會,還有常委會辦公廳各局室和直屬事業單位,這三類機構運轉模式各不相同,管理起來更加複雜;直接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立法權、監督權服務,同樣面臨著很大的廉政風險。
針對“清水衙門”出不了問題的錯誤思想,針對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失之於寬、松、軟的問題,派駐紀檢組以拔“爛樹”為抓手,拉開了正風肅紀的序幕。
事實證明,“清水衙門”並非“世外凈土”。一年來,全國人大機關已有4名幹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已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的楊紹丞,便是其中一例。經查,楊紹丞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等黨的紀律。其利用職務影響,在幹部人事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還涉嫌犯罪。
“正面的宣傳教育非常必要,但身邊的案例和教訓更能讓大家警醒。所以,我們不僅要認真查、嚴肅處理,還要做好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的文章。”張立軍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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