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問責沒有“情有可原”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問責,已經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沒有問責,責任難以落實下去,問題就得不到根治。
然而,一些地方和單位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仍然喊在嘴上、浮在面上,存在“只聞雷聲、不見下雨”的現象。有的發現了問題,但在問責時卻吼吼嗓子、做做樣子;有的把自個兒當旁觀者,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義”;有的地方在問責上有“湊數”嫌疑,把不屬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事項也統計在內。有責不擔,正氣難彰;有錯不糾,百弊叢生。
如果光打雷不下雨,光喊不問責,就成了“虛晃一槍”“光説不練假把式”;如果都想當“好人”,不想當“惡人”,那麼再好的制度也會形同虛設,成為“紙老虎”、“稻草人”。因此,要讓裝睡者醒來,除了大聲喊還要用力拍。
落實“兩個責任”是各級黨組織職責所在、使命所繫,不僅要説、要提要求,更要嚴格追究問責,敢於“較真”、“叫板”。只有抓住典型嚴肅查處、追究責任,黨的紀律才能真正嚴肅起來,責任才能壓下去,不會流於形式、陷入空談。
問責的震懾在於失責必究,在於不可逃脫性。一些腐敗案件的發生,除去腐敗分子自身的原因,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門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嚴,甚至失位、缺位的問題。破除這一問題,就是要通過問責,倒逼各級黨組織強化主體責任意識,牢記黨風廉政建設就是黨委的“責任田”,不能不管不問,否則就等於姑息放縱。更要讓黨員幹部覺得原來認為“不是事的事是個事”,並且追究的都是身邊的人,甚至是和自己有關的事、跟自己差不多的人。
問責是要打板子、抽鞭子的,必須要下狠心、動真格。不能搞下不為例,例外東西搞多了,大家就會覺得都是虛的、都是假的,不當真,産生“破窗效應”,一發不可收拾;也不能搞“情有可原”,感情用事,覺得不是他個人的問題,被追究主體責任是受委屈,心地“善良”地憐憫同情被追責者,在全面從嚴治黨上感情用事,是不講原則,是沒有分寸,是對黨的事業不負責任。
問責一個、警醒一片,沒有問責就難有擔當。唯有敢於較真、敢於碰硬,通過問責的常態化、制度化,形成倒逼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方能正本清源、激濁揚清,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重塑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責任編輯: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