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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因違規宴請揮霍480萬公款 領導班子被問責

2016年03月28日 09:19:08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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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類酒店接待花費百餘萬元,在單位內部飯堂接待花費78萬餘元,購買大量高檔煙酒茶等近300萬元,還違規為幹部職工發放了共24.8萬元旅遊費……昨日,廣東省紀委官方網站“南粵清風”通報稱,因違規用公款宴請和發放福利等,對清遠清城區檢察院6名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嚴肅問責,其中清城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運成被撤銷黨內職務。

  新快報記者 黃瓊 通訊員 粵紀宣

  錢從哪兒來? 從“辦案專項經費”等裏扣

  經查,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清城區檢察院多次違規組織公款宴請活動共開支480.32萬元,其中在各類酒店接待餐費105.53萬元,在單位內部飯堂接待餐費78.18萬元,購買大量高檔煙酒茶等296.61萬元。費用主要從辦案專項經費等科目違規列支,甚至以其他名義套取。

  2013年3月該院還違規為幹部職工發放共24.8萬元旅遊費用。2014年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2015年省檢察院檢查組發現其問題後仍敷衍整改,直至案發後才動員全體人員退款。

  清城區檢察院違規公款宴請和發放福利問題涉及該院全部班子成員。王運成作為單位“一把手”,帶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縱容指使下屬安排違規宴請。其他班子成員尤其是紀檢組長楊鏡明及分管財務的副檢察長羅慶中,對該院存在的違反財經紀律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不制止也不如實向組織報告,還多次參與違規吃喝和接受違規發放的單位福利。

  除檢察長被撤職外,清城區檢察院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楊鏡明和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羅慶中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清城區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李友強、案件管理中心主任藍永芳被處以黨內警告處分;另外,對其他3名黨組成員進行了相應的問責。

  省紀委:為違規公款吃喝提供場所的單位也要罰

  省紀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清城區檢察院上述問題屬於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典型,對其嚴肅查處,充分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糾正“四風”的堅強決心和從嚴執紀的鮮明態度。

  同時,要不斷大力整治收送“紅包”禮金、公車私用和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遊、發放津補貼、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會所等問題,防止反彈回潮。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新表現,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明知故犯或糾而又犯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對一些改頭換面的“四風”問題,如違規公款吃喝轉到內部食堂、把吃喝費用轉嫁到隸屬單位或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報銷等,還要對提供場所、經費和報銷便利條件的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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