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激進本土派組織“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臺仰此前因參與旺角騷亂事件被控暴動罪,並獲准保釋。今日(3月22日),案件在裁判法院再次提堂。黃臺仰獲准繼續保釋,並被允出境前往印度達賴所在的住處參加青年會議,據港媒消息,達賴將出席會議。
黃臺仰到九龍城法院應訊
黃臺仰被控在2月8日晚上至2月9日淩晨,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辯方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讓黃臺仰在4月底至5月初以演講者身分,到印度參加“第十一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該會議將在達賴住處舉行,據香港《東網》消息,達賴將會出席該會議。
黃臺仰代表律師指出,“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是邀請各地的年輕“領袖”出席,探討文化及倫理問題,承諾有關會議並不涉及暴力。
黃臺仰在庭外稱自己是藏傳佛教教徒,在會議中會談香港情況和民族問題,但不會談宗教。
辯方提出黃臺仰可以多付5萬元(港幣,下同)保證金,承諾他會在返港的24小時後立即歸還護照。
法院接批准保釋,除現有的20萬現金及人事擔保,黃臺仰需于4月中至5月初出境出席會議期間,額外交出5萬元現金,並遵守早前所定宵禁、旺角禁足令等。
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以等候法律意見。
黃臺仰到九龍城法院應訊,多名頭戴紅帽人士涌上包圍
黃臺仰今日9時左右抵達法院,庭外有紅帽人士涌上與他衝突,警察上前分開眾人,現場多人推撞,場面混亂。
香港民間團體“珍惜群組”、“同心護港”、“的士司機從業員協會”及一批市民共約50人到法院外示威,高叫“嚴懲暴徒、還我法治”的口號,要求法院不要姑息暴徒,應拒絕黃臺仰擔保並將他還押,多名警員在場戒備。
民間團體庭外抗議
抗議者展示旺角暴亂中暴徒襲擊警方圖片
民間團體在法院外要求嚴懲暴徒
民間團體庭外抗議
自旺角暴亂事件後,警方至今已拘捕78人,包括68名男子及10名女子。其中,50人已到法院應訊,49人被控以“暴動罪”,1人被控“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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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臺仰出生於1993年,曾經就讀于香港鄧肇堅維多利亞官立中學和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自稱是一名自由室內設計師。
大年初二香港旺角暴亂前,黃臺仰站在小型客貨車車頂上,利用擴音器“指揮”示威者。事後,黃臺仰還在網上發佈錄音,叫囂“寧為玉碎,不作瓦全”,之後便沒有露面。
2月21日黃臺仰被捕,之後扣查于香港天水圍警署。警方已落案起訴他一項暴動罪,案件2月23日在香港九龍城法院提堂。
黃臺仰被押至住所搜查
控方在庭上指出,黃臺仰是旺角暴亂的牽頭人物,他于天水圍被捕時,曾佯裝室內無人,以致警方需破門入屋,認為他有可能棄保潛逃,反對讓他保釋,並透露可能加控其他罪名。
法庭最終批准保釋,但黃臺仰須遵從宵禁安排等。案件押後至3月22日再提堂。
港媒此前報道,警方從其藏身處搜出的物品令人瞠目結舌:警棍、護甲、電磁炮、面具,還有大批化學物品和“偉哥”等壯陽藥。尤其是查獲硝酸銨等化學品令香港輿論震驚。
警方在黃臺仰住所查獲的物品、53萬元(港幣)現金
報道稱,警方在黃臺仰藏身處查獲一批化學物品,包括可製造炸藥的硝酸銨、PEG400聚乙二醇及二氧化硅。化學專家認為,上述化學品在普通市民家中並不常 見,一旦發生爆炸,恐造成人員傷亡。1995年,美國俄克拉何馬市爆炸案,主犯就是利用5000磅硝酸銨,加上一種爆炸性燃料製成汽車炸彈,造成超過 160人死亡的慘案。
黃臺仰過往多次作出崇尚暴力的言論,去年九月曾公開鼓吹香港市民要發起“武裝革命”,12月更“歌頌”在立法會垃圾桶爆炸案的犯案者是“義士”。他更多次參與激進行動,目前已至少五次被警方拘捕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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