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今天中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的通知,從優化學位授權點佈局、加強教師培養培訓、加大中西部地方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等26個方面,提出了振興中西部高等教育的具體任務和要求。目標是:到2020年,中西部高等教育結構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鮮明,辦學品質顯著提升,建成一批有特色、高水準的高等學校,為整體提升我國高等教育發展水準、建設高等教育強國奠定堅實基礎。
《通知》指出,中西部高等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通高校數和在校生數接近全國三分之二,承擔著為國家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援和智力支撐的重要使命。振興中西部高等教育,是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中部崛起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迫切需要,是促進邊疆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整體水準、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品質、加快推進高等教育強國建設的重大舉措。必須把振興中西部高等教育作為推動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重點,抓住機遇,加快解決突出問題,促進中西部高等教育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內涵式發展的新跨越。
《通知》明確了“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包括的26項具體任務:
(一)加強優勢特色學科專業建設。
1.優化學位授權點佈局。
加強中西部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建設。加強對中西部高校“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和“服務國家特殊需求碩士人才培養項目”試點工作的指導。引導中西部高校積極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
2.支援特色學科專業發展。
繼續實施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對中西部地方高校的國家重點學科給予重點支援,提升學科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開展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加大力度支援優勢特色專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相關專業和國防、海洋、農林、水利、地礦、石油等行業相關專業及服務民生專業建設。引導中西部高校優化本科和高職專業結構,支援增設以培養應用型、技能型人才為主的專業、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相關專業。支援老工業城市調整改造和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急需的學科專業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建設與發展涉及保護和弘揚優秀民族傳統文化及西部地域特色文化、邊疆文化、中原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的專業,以及民族傳統工藝相關專業。
(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3.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發揮高層次人才引領作用,建立優先支援政策機制。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創新團隊發展計劃”、“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援計劃”等各項人才計劃實施中,優先支援中西部高校。在推薦“千人計劃”、“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援計劃”、“青年拔尖人才支援計劃”人選時向中西部高校傾斜。在“海外名師項目”中,重點支援中西部高校聘請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海外名師來校任教和合作科研。
4.加強教師培養培訓。
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制度建設,加強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學術規範教育,形成良好學術道德和學術風氣。以提升中青年教師教學科研水準為重點,大力開展教師培訓工作。組建高校教師教學發展中心,促進教師培訓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實施“西部之光”等訪問學者項目,支援中西部高校骨幹教師到東部高水準大學研修訪學。實施“千名中西部大學校長海外研修計劃”,進一步開闊中西部地區高校領導國際視野。在對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中,支援1萬名西部受援高校教師和管理幹部到支援高校進修鍛鍊。加強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培養培訓一批雙語教師,提高雙語教學水準。培訓一批民族團結教育課程主講教師,加強民族團結教育課程建設。實施就業指導隊伍培訓項目,用5年時間,將中西部高校就業指導教師和就業工作骨幹人員輪訓一遍,提升就業指導水準。加大國家公派留學政策對中西部地區傾斜力度。
(三)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5.推進本科教育教學改革。
發揮國家和省兩級教改項目的引領示範作用,引導中西部地方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教學基本建設、提高人才培養品質。實施“中西部教師教育創新計劃”,支援部屬師範大學與中西部師範院校組成教師教育聯盟,協同推進教師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創新,大力提高未來教師培養品質。在“卓越教師教育培養計劃”中,重點支援中西部高等師範院校面向中西部和農村地區培養優秀教師。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中,支援中西部高校開展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高度契合的學科專業領域的改革試點。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中,重點支援中西部高校開展五年制臨床醫學和面向農村基層的全科醫生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全面提高中西部高校醫學人才培養品質。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中,遴選建設西部地區基層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培養一批優秀基層法律人才。在“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中,支援中西部高校建設一批農科教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培養一批優秀基層農林人才。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服務,促進中西部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提高就業品質。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引導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到民族地區、貧困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農村、基層一線就業。
6.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
引導中西部高校研究生教育發展方式從注重規模發展向注重品質提升轉變。大力推進與科研機構、其他高等學校聯合培養研究生工作,著重提高學術學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支援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強化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行業、企業的結合。
7.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
按照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目標,根據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和系統培養要求,堅持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以就業為導向,加強學生職業技能、就業創業和繼續學習能力的培養。推進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圍繞區域支柱産業、特色産業,引入行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校企合辦專業、共建實訓基地、共同開發專業課程和教學資源。推動高職教育與産業、學校與企業、專業與職業、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産服務工程有機融合。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建立技能型人才職業教育從教制度,完善專業教師到對口企事業單位定期實踐制度,提升專業教師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健全高等職業教育品質評價體系,把行業規範、職業標準和企業用人要求作為品質評價的重要依據,積極推進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引導和支援高職學校基礎能力建設。
(四)提升科研創新水準。
8.加強科研平臺建設。
加強中西部高校國家級科研平臺培育和建設,新建一批體現中西部區域學科集群優勢和特色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學科創新引智基地。鼓勵探索新的科研組織模式和改革試點。加強中西部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推動與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建一批重點研究基地,支援中西部高校和東部高校以基地為平臺,開展人員交流與學術合作,建立學術聯盟。
9.加強科研經費和項目支援。
積極承擔國家科研任務,有條件的中西部地區要逐步設立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加大對中西部高校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支援力度,重點支援中西部高校服務區域發展的基礎研究和特色研究項目,繼續實施西部和邊疆地區項目以及新疆、西藏項目,逐步擴大中西部高校受益範圍。
(五)增強社會服務能力。
10.協同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
面向區域發展需求,開展多種形式的協同創新,與地方政府共建聯合研究院、工業技術研究院、新農村發展研究院、軟科學研究基地、技術應用與服務中心等校地合作平臺,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完善地方高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機制。與地方政府、行業部門(協會)、龍頭企業共建一批發展戰略研究院,開展産業發展研究和諮詢,充分發揮智囊團和思想庫作用,積極開展咨政服務,為區域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服務。積極參與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提升服務區域發展能力。中西部高職學校要與地市政府密切合作,共建一批中小企業技術服務與促進中心,積極開展技術應用服務。鼓勵中西部高校開展有關地區、國別國際問題研究,服務中西部對外開放和國家外交戰略。
11.加強繼續教育服務能力建設。
推動中西部高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和非學歷繼續教育、電大遠端開放教育教學綜合改革,建設一批適應中西部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繼續教育特色專業、品牌項目和精品課程。推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新建一批中西部高校繼續教育示範基地、實踐教學基地和産學研基地,建成一批示範性繼續教育校外學習中心站。在中西部地區高校優先安排國家繼續教育公共資訊管理與服務平臺、學分銀行建設。
(六)促進優質資源共用。
12.加強資訊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加強中西部高校資訊技術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行動通訊網、衛星通信等載體發展現代遠端教育。加強數字化教室、數字化圖書館等資訊化條件建設,將東部高校和中西部中央部委屬高校的優質教學資源輸送到中西部地方高校。
13.推進優質數字化資源共建共用。
結合國家開放大學建設,大力推進中西部資訊技術與教育深度融合。加快中西部高校資訊化建設,利用現代資訊技術改造傳統教學,推動教學方式方法改革。建立東中西部高校之間、中西部高校之間優質數字化資源共建共用機制。國家精品視頻公開課程和精品資源共用課程,向中西部高校免費開放。完善數字化教學支援、使用、評價等服務體系,促進教育資訊資源與課堂教學的有機結合,加速實現各種優質教育資源的整合共用。
(七)擴大中西部學生入學機會。
14.堅持新增招生計劃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資源短缺地區傾斜。
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將招生計劃增量和對東部高校調整出的生源存量計劃投向中西部高等教育升學壓力較大的地區。適度降低東部地區中央部門高校屬地計劃比例,繼續將學校從屬地調出計劃及學校計劃增量投向中西部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相對較少的地區,逐步縮小東中西部地區招生錄取率的差距。對中西部地區學科專業特色優勢明顯的地方高校,在研究生招生計劃特別是博士生招生計劃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援。
15.繼續實施專項招生計劃。
繼續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十二五”期間,每年在全國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1萬名左右以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指標,面向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適度擴大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在研究生招生計劃中單列。繼續支援高校開展“援藏計劃”招生。積極為新疆7所高校安排高層次雙語人才培養專項推薦免試生計劃。適度擴大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高校招收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以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等專項招生計劃,加快培養少數民族地區急需人才。
(八)優化院校佈局結構。
16.優化中西部地區院校設置工作。
中西部各省份要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與支撐能力,制定實施本地區“十二五”高等學校設置規劃。教育部在高等學校設置工作中,對中西部地區實行單列審批,推動區域內高等教育協調發展。
17.深入推進省部共建地方高校。
擴大省部共建範圍,鼓勵有關部門、行業與地方共建行業劃轉院校。統籌政策、資金等多方資源,推動共建高校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升辦學水準,增強為區域和行業産業發展服務的能力。
18.加強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
“十二五”期間,重點支援100所左右有特色、高水準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加快發展。圍繞強化本科教學、提高本科教育教學品質,夯實辦學基礎,改善教學條件,提高學校本科教學基礎能力。
19.支援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
在沒有教育部直屬高校的省份,“十二五”期間重點支援每個省份建設1所地方高水準大學。促進這些大學重點加強特色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提高人才培養品質和科學研究水準,增強為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擴大區域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發揮高水準大學的示範、引領作用,帶動本地區高等教育科學發展。
(九)加強交流與合作。
20.加強區域內外高校交流與合作。
充分發揮東部高校的支援帶動作用,繼續實施對口支援西部高校計劃。擴大對口支援規模,使受援高校增加到100所。創新對口支援方式,繼續實施團隊式對口支援,根據受援高校的不同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分類制訂不同模式的團隊式支援方案,以學科建設為重點,深入開展科研合作,共建優質教學資源和科研資源共用平臺,促進受援高校的師資隊伍水準、人才培養品質、科研服務能力和學校管理水準顯著提升。推動中西部高水準大學對口支援省域內地方高校,發揮部屬高校優質資源輻射作用,實現省域內高校資源共用、優勢互補,提升高校辦學整體水準,促進省域內高校協調發展。
21.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
中西部高校要充分利用中國-東盟教育交流、中國-阿拉伯國家大學校長論壇等交流平臺,擴展與周邊國家教育交流與合作。在對口支援中建立支援高校、受援高校與國外高校的多方交流合作模式,提高中西部高校對外交流與合作水準。加強中外合作研究基地建設,積極參與建設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以及集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學術交流於一體的新型基地。辦好一批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引進國際先進理念和優質資源。
22.支援中西部高校學生出國留學和回國創業發展。
支援中西部高校學生出國留學,在派出名額、學科選擇、培養模式等方面向中西部高校傾斜。鼓勵在外優秀留學人員參與中西部地區的教育、科技交流與合作。中西部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積極搭建留學人員回國發展平臺,引導、帶動和促成優秀留學人員赴中西部地區工作和創業。
23.支援中西部高校接收來華留學生。
在中國政府來華留學獎學金項目、“中國-東盟雙十萬交流計劃”等重點項目框架內,支援中西部高校擴大來華留學生規模,發揮特殊優勢,更多招收周邊國家來華留學生。加強留學生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全面提升留學生管理隊伍素質,推動中西部地區來華留學事業發展。
(十)健全投入機制。
24.完善中西部地方高校預算撥款制度。
地方政府要加大所屬高校經費投入,健全投入機制。進一步完善中西部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健全撥款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中央財政繼續對中西部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給予獎補支援。要進一步加強高校財務管理,堅持依法理財,強化制度建設,完善監控機制,確保各項資金資産使用的規範、安全和有效。
25.建立健全高校財務風險控制長效機制。
建立健全高校建設項目規劃、銀行貸款審批制度和高校債務情況動態監控機制,從嚴控制新增貸款,嚴格審批程式,規範高校貸款行為,促進高校持續健康發展。
26.加大中西部地方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和資金向中西部地方高校傾斜。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獎補資金向中西部省份傾斜。繼續實施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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