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專門作了批示,指示由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組織人員進行調查,目前事情正在調查中,待調查結果出來後,向社會公佈,歡迎和感謝社會各界的監督。”3月19日,廣東省陽江市以這樣一句簡單的話,對前一天被曝光的“30名校長公費旅遊”事件作出回應。
據悉,今年1月初,陽江市大約30名中小學校長,分別到雲南西雙版納、華東等地公費“考察”,其中去西雙版納每人花費4000多元。陽江市有關部門表示,校長是按有關規定去“考察交流”的,“順便了解那邊的風俗民情”;並稱對中央去年12月初出臺的“八項規定”不知情,“文件到這邊可能會慢一些。”
記者從陽江市教育局了解到,此次公費“考察”是由陽江職業技術學院下屬的市教師校長培訓中心組織的,一些縣、區的約30名中小學校長參加了此次培訓。費用由各自學校報銷。
“這‘考察’到底是誰批准的,不就是變相公費旅遊嗎?”“那裏並不是教育發達地區,花這麼大代價去學習什麼?”
面對各種質疑,培訓中心工作人員表示,考察交流是“按照上面規定”統一安排的,不是公費旅遊。該工作人員稱:外出考察的通知11月就發出了,在“八項規定”出臺之前;以後不會再批准外出考察了。
一位參與考察的校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去西雙版納主要是“看看人家的學校管理,對比一下,看看有什麼啟發。對那邊警民共建方面的內容印象比較深。”他承認,“也走一走其他地方,順便了解一下風俗民情,但主要還是這個(考察交流)的內容。”至於需要提交的論文,他卻説,“現在還沒完成”。
網友“宋九成”質疑:“去年12月初發佈的‘八項規定’,早就通過各大媒體鋪天蓋地作了宣傳,陽江的教育部門難道就不看報、不聽廣播、不上網?”網友“liu6301126”提出:既然有文件,獲得了批准,就請把文件公佈出來;另外,説是出去考察,論文呢?“1月初就回來了,到3月中下旬了還沒寫?”
不少人認為,有關人員的這些説法完全是欲蓋彌彰,“即使沒有‘八項規定’,也不能打著考察之名公款旅遊。”陽江有關部門對此類事件應一查到底,並將調查結果向社會公開;有關當事人更應該站出來承認錯誤、勇於改正。(記者 賀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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