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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大會8分鐘發言百里挑一 制度追溯至1949年

2013年03月12日 08:39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3月7日,人民大會堂,全國政協會議現場,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首個發言。會後,他説,今年能第一個站在政協委員的“最高講壇”上,很榮幸。他所説的政協委員“最高講壇”就是政協大會發言制度。本次政協會議上有32名委員發言。自人民政協1949年9月21日成立至今,“最高講壇”已經有近60年曆史。

  每年只有三四十人可發言

  連任兩屆全國政協委員,7日是遲福林第三次登上“最高講壇”。“每年只有三四十名委員有大會發言的機會,比率才1%-2%,我已經很幸運”,他説。

  作為政協獨具特色的一種重要民主形式,政協大會發言制度可以追溯到1949年9月召開的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會上,劉少奇、宋慶齡、何香凝、張瀾等12位各黨派和特邀界的委員,都在會議上發言。

  著名文史學者宋雲彬的日記,記錄了這次會議的情景:“講演詞以宋慶齡的最為生辣,毫無八股氣,可惜她不會説國語,用一口道地上海話念出來,就沒有勁了。陳毅的最簡單,也很得體。”

  自此,政協大會發言成為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履行職能的主要形式之一,通過大會發言對國家大政方針和重要問題進行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

  文革期間,政協幾近癱瘓,大會發言制度也隨之消失,直至1983年六屆政協一次會議,大會發言制度開始恢復,但這次會上發言的委員才9人。之後,發言人數逐年增多,到1998年九屆一次會議,大會收到發言稿已有460份。

  另據2003年第4期《浙江人大》記載,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七屆全國人大曾有三次會議,安排過代表發言,但並未形成制度。

  自願報名不指定發言人

  政協大會發言分為口頭髮言和書面發言。每次政協全體會議期間,一般安排二至三次大會口頭髮言,每場一般10幾人。未安排口頭髮言的,以書面材料發給全體會議與會人員。

  以1998年為例,發言機會只有三四十個,但申請人數卻達460名,發言權如何分配,才公平?成了難題。1999年的全國政協九屆二次會議,制訂了《大會口頭髮言入選辦法》,確定了發言權分配原則:“品質第一、統籌兼顧、黨派優先”。

  根據該原則,每年,8個民主黨派和工商聯都要有一位代表發言,然後再兼顧界別等因素;“自願報名,不指定、不照顧,同等情況下優先安排未發言的委員”。此外,還要精選發言內容,每場發言既要涉及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又不能重復。

  上述原則沿用至今。初步統計,十年來,2006年的全國政協第十屆四次會議,收到的發言稿最多,達878份;去年的全國政協第十一屆五次會議,發言人數最多,三場大會發言48名委員上場,佔全部委員總數的2.1%。

  本次政協會議,收到了大會發言稿629份,安排了兩場大會發言,32人上場,約佔總數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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