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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房妹之父屢遭舉報逍遙法外 被指有人保護

2013年01月14日 08:27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調查房妹所在經適房小區發現多數房屋被出租截圖

  記者調查房妹所在經適房小區發現多數房屋被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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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央視網

  記者調查房妹所在經適房小區發現多數房屋被出租收起

  鄭州“房妹”事件成為歲末年初的輿論熱點。1月4日被鄭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的鄭州“房妹”案主角翟振鋒6日已被刑事拘留。據調查,“房妹”全家擁有多達29套房産,更讓人吃驚的是,一家四口都是“雙戶口”。

  其實,早在此前,“房妹”之父翟振鋒已被舉報多次,紀檢部門也曾多次立案查處,他受到的最嚴厲的處分是“開除黨籍、行政撤職”,但最終都沒有進入司法程式。

  “為什麼翟振鋒屢遭舉報卻能逍遙法外?因為他經營多年有複雜的關係,區裏、市裏、省裏甚至北京都有人,有人保他。”一名舉報者對中國青年報記者稱,翟振鋒背後有保護傘。

  企業改制中涉嫌造成公有資産流失被舉報多年

  鄭州市長城賓館的100多名職工,從2000年便開始了漫長的維權之路,曾300多次陳情“告狀”。他們告的主角之一便是翟振鋒。

  據一位熟悉翟振鋒的政府工作人員介紹,生於1963年的翟振鋒,早年部隊轉業後在家鄉鄭州市下轄的新密市公安系統任職。當時在新密曾開辦造紙廠,但因經營不善,企業沒有做大。1995年,翟振鋒調任鄭州市二七區齊禮閆鄉政府任主要領導。1998年年初,因與鄉政府其他領導長期不和,翟調離齊禮閆鄉,任二七區計經委主任。

  長城賓館的100多名職工稱,時任鄭州市二七區計經委主任的翟振峰利用職權,借企業改制之機將原歸二七區集體工業聯社所有的長城賓館和二七區原工業局辦公大樓先後給了私企老闆楊新安,使近億元公有資産流失。

  長城賓館建於1985年,是由二七區原工業局、區集體工業聯社投資,1988年3月建成開業,産權屬區集體工業聯社所有,工業局撤銷後由二七區計經委代管,1998年經評估賓館總資産1510萬元。

  長城賓館的100多名職工稱,1998年4月,時任計經委主任的翟振鋒等和鄭州市聯大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新安暗中勾結,打著改制的旗號,對長城賓館以競標形式實行“委託經營”,競標標底為150萬元,即誰出150萬元便可獲得長城賓館的經營權和股權,區屬企業單位法人和自然人都可以參與競標。

  “但事實上,這是翟振鋒和楊新安一起製造的一場騙局。基層廠長們説,競標沒有搞,連會議都沒召開,翟和楊私下商定把賓館給楊,所謂招標,就是個幌子。”長城賓館原黨支部書記曹愛娟説。

  曹愛娟和長城賓館原會計徐金梅、副總經理劉璇宇等人稱,翟振鋒在區紀委調查時卻説沒人投標,競標失敗,可他提供不出競標失敗的任何依據。1998年6月,翟振峰直接簽發文件任命楊新安為長城賓館總經理。1998年12月,翟和楊又串通,玩弄手段,簽發了二七計經字(1998)72號文件,對賓館改“委託經營”為“聯合經營”,讓楊新安出資100萬元,楊仍未出,而是利用職務之便,將賓館新購的一輛2000型桑塔納轎車和83萬元資金交給了計經委。

  更重要的是,72號文件請示變更區集體工業聯社對長城賓館的所有權,在沒有得到上級批復,也沒有産權人區集體工業聯社全體成員同意的情況下,1999年4月28日,翟振鋒擅自簽發了二七計經字(1999)11號文件,變更了長城賓館産權,原屬於集體聯社的財産就這樣落入了楊新安的囊中。他們對外宣稱是楊新安個人出資100萬元,把長城賓館買了,經過二七區紀委等部門審計,楊個人未出一分錢。

  全國人大常委會1993年3月頒布的城鎮集體工業聯社資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明確指出,聯合經濟組織的財産屬於本組織範圍內全體勞動群眾所有,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政府部門、單位、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調、侵吞、佔用。

  “長城賓館是二七區幾十個工業企業上交的管理費建的,財産屬於這些企業共有。翟振鋒無視國家的法律法規,將原值1510萬元、現值8000余萬元的聯社資産拱手給了私企老闆楊新安。”曹愛娟説。

  曹愛娟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長城賓館主樓因建京廣快速路在2010年夏天被拆除,拆遷補償金7443萬元,4000多萬元已不知去向。“群眾多次反映,二七區有領導以賓館已經改制,政府管不著為由不但自己不查,也不讓公安局查,還有人給分局施壓,不讓立案。”

  據介紹,隨後,翟振鋒又把原區工業局辦公樓(院)給了改制後的長城賓館,拆遷後的安置房了無蹤影,造成公有資産再次流失。

  和長城賓館改制一樣,有相同命運的還有預製件三廠、二七紙袋廠、月季城飲料廠、二七食品廠等多個企業。

  “二七區幾十個工業企業,翟為何把公有資産一而再、再而三地都給楊新安,而其他企業沒有得到一分一厘?這幕後究竟有著怎樣的交易?”一份有長城賓館100多個職工簽名的舉報材料這樣質疑道。

  曹愛娟告訴記者,長城賓館100多名職工從2000年開始維權陳情告狀,2009年年初經人指點後才把矛頭指向了翟振鋒。

  “我們賓館職工前前後後跑了300多趟,朱是西任區委書記時還比較重視,責成區紀委調查,但朱是西調離後情況大變,有些官員公開充當保護傘,包庇、偏袒,以各種理由開脫,對職工大發脾氣,全力打壓,不但通風報信,甚至將我們的舉報信轉交給被舉報人。無奈之下,我們三次赴京向高層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但只要轉回二七區就被棚架在那裏。”曹愛娟稱,“這次市裏立案,讓我們看到了一線希望,但是翟振鋒等人經營多年,上上下下編織了盤根錯節的關係網,他們已形成了利益共同體,查案不會一帆風順。”

  房管局局長家大做房地産生意

  2000年年底,翟振鋒調任二七區市政局局長;2002年,翟調任二七區房管局局長。

  有知情人士稱,翟振鋒是個精明人,嗅覺靈敏。“企業改制和房地産大繁榮,他都攤上了,從中摸準了商機。”

  翟振鋒任房管局局長不久,2002年7月,河南蘭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成立,註冊資本800萬元,其妹夫馮松偉出資一半,佔50%的股份,另外兩個人于福、于偉東則各佔30%、20%。蘭亭公司設立不到半年,即經歷一次股東變更,于福、于偉東兩人退出,馮松偉佔股80%,翟振鋒的弟弟翟振營則佔股20%。這樣,蘭亭公司的股東均變成了翟家親屬。

  蘭亭公司曾長期租用二七區房管局的房屋做辦公樓,且承擔過二七區房管局的經濟適用房建設任務。2003年,鄭州市房管局給二七區房管局下達了6萬平方米的建設任務項目,項目最終落入了蘭亭公司的手中。這個經適房小區被命名為“蘭亭雅苑”。

  2004年,翟振鋒又將另一經適房項目爭取到了蘭亭公司名下,後建設為“蘭亭名苑”。據了解,在翟家曾擁有的29套房産中,有20套房産位於蘭亭名苑小區。

  2005年,蘭亭公司引入有經驗的開發商,註冊資本變為2000萬元。其中引入的上海股東出資1100萬元,馮松偉出資900萬元,佔45%的股份。據蘭亭公司一位核心員工透露,馮松偉方幾乎沒出錢,“拿項目換股份”。

  由於馮松偉不再控股,而翟又想掌控全局,常與上海大股東發生爭執。翟振鋒自認為已經有了房地産開發經驗,可以單幹了。2005年8月,註冊資本2000萬元的河南一通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成立。翟的妻子李淑萍(又名王書平)佔股50%,馮松偉佔35%,馬舉佔15%。同時,李淑萍任法定代表人兼執行董事,馮松偉任經理,馬舉任監事。不到一年時間,一通公司股權便經歷兩次變更,變成李淑萍與馮松偉各佔50%的股份,馬舉退出,公司徹底成為“翟家天下”。

  到了2009年,翟妻李淑萍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一通公司,又拿到了南溪苑經適房項目,僅一期建築面積就達10萬平方米。目前該項目還在建設中。

  到2009年4月,一通公司再次變更法定代表人和地址,李淑萍將自己50%的股份轉給王偉斌,王還當上了法定代表人。而王偉斌乃是李淑萍的弟弟、翟振鋒的小舅子。

  2012年8月,一通公司再次變更了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和股東。註冊資本擴大為3000萬元,李淑萍和兒子翟政宏、女兒翟家慧三人各出資1000萬元,李淑萍任法定代表人。一通公司徹底化身“翟家公司”。

  利用二七區房管局局長的身份,翟振鋒一家的房地産業務做得風生水起。一直到2007年,翟振鋒再次面臨職務調整。

  2007年,傳出了翟振鋒挪用數千萬公款的消息,市紀委和檢察機關也曾立案調查,但調查結果一直未公佈,而翟也繼續擔任二七區房管局局長至2010年9月。

  “2007年調整職務時,翟振鋒瞄準了三個位置,區財政局、人事局和政府辦,但二七區房管局的人把他告了,説他挪用舊城區改造的拆遷資金好幾千萬元,當時被紀委調查過。”有知情人士透露説,後來翟振鋒失蹤了大半年,但“後來追回了挪用資金,又沒事了”。

  到了2010年9月,翟振鋒平調到二七區運河新區管委會當主任。2011年,鄭州市房管局經適房管理系統案發,鄭州市房管局經適房管理中心的領導和二七區政府副區長曲連文都被查處。2011年4月,翟降職任二七區運河新區管委會主任助理。當年9月被撤職。

  據了解,2011年9月,鄭州市二七區紀委、區委組織部等就以“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牟取利益及其他違紀行為”為由,給予翟振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但翟振鋒當時有什麼違紀行為?為親屬謀取了什麼利益?官方在公佈處分決定時並沒有披露。

  被舉報倒賣數百套經適房

  據多個和翟振鋒打過交道的人説,翟“説啥都是啥,別人都得天天圍著他轉。”2012年9月,翟妻的公司拖欠一合作公司的工程款四五千萬,致使項目被迫停工,翟妻李淑萍還對合作方負責人放話稱“隨便去告”。

  2012年10月30日,因拖欠工程款糾紛,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南溪苑經適房小區項目經理趙先生實名舉報,翟振鋒之妻名下的一通公司,借開發該小區之機,倒賣308套經適房。

  趙經理告訴記者,項目開工後不久,他驚訝地發現陸續有人來看房,於是進行了調查,“項目剛開始施工,一通公司就開始倒賣這些經適房,每套20萬元,一共倒賣出308套,經計算非法收入應超過6000萬元。”

  趙經理説,308套的數字來自一通公司內部資料。這些房子多通過翟振鋒的親友做仲介賣出,仲介費一般5萬元。

  隨後,有購房者承認曾購買南溪苑項目房産,並簽訂《南溪苑經濟適用住房認籌協議書》。鄭州市房管局當時回應稱,南溪苑項目係拆遷安置建設項目,並非經適房。

  除了這300余套經適房,趙經理還舉報翟振鋒通過其弟等人倒賣另一處經適房小區的房子400余套,賺取仲介費。

  翟振鋒當時通過河南當地媒體回應趙經理實名舉報時説,2010年他就離開了二七區房管局到新單位上班。2011年4月,有人舉報他在任期間倒賣經適房,鄭州市紀委調查後認定並無此事,但調查出他的家人開公司,他因此受了處分,2011年七八月的時候,他就辭職了。

  對於鄭州市房管局關於南溪苑項目是拆遷安置房,不屬經適房項目的説法,翟振鋒説,南溪苑是按經適房項目立的項,拆遷安置房走的也是經適房的土地手續。

  翟振鋒説,河南一通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是自己的家人開的,他參與不多。媒體報道的交定金賣房子的事兒,他不知道,公司在以往的經營過程中,是否利用他當房管局長的特殊身份謀利,他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該公司的經營都是“按正常手續做的”。

  鄭州市房管局當時回應稱,對於群眾反映的翟振鋒倒賣經適房問題,鄭州市房地産監察隊已經立案調查,並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嚴肅處理。但最後卻沒有下文。

  趙經理的實名舉報一直都在繼續。2012年12月26日,一條關於鄭州“房妹”的微博迅速走紅,並通過網路和其他媒體持續發酵。先是曝出戶口在上海的90後女孩購買了鄭州市十多套經濟適用房,再又查明女孩全家曾擁有多達29套房産,繼而更讓人吃驚的是:一家四口都是“雙戶口”。

  在各媒體的連續轟炸下,鄭州“房妹”事件終於引起了鄭州市的重視。2012年12月28日,鄭州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郭锝昌為組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哲,副市長張建慧,市檢察院檢察長楊祖偉為副組長,檢察、公安、房管、土地、規劃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案組,立即根據媒體曝光相關線索進行調查。

  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吳天君1月7日聽取專案組彙報,並指示儘快查處。1月8日淩晨,吳天君要求專案組,“此案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手軟”。1月8日,鄭州市“翟振鋒專案組”約見了鄭州“房妹”事件相關舉報人。

  就翟振鋒曾多次被舉報並被調查一事,中國青年報記者向鄭州市多個部門求證,均被以專案組正在調查不便透露為由予以婉拒。

  鄭州市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分析説,翟振鋒不僅違規違紀,而且多處涉嫌明顯的違法犯罪,早該被移送司法機關查處。“違反計劃生育、違反戶籍管理、違反婚姻法、違反公務員法等不説,光涉嫌受賄、瀆職和挪用公款等行為早就不該讓他逍遙法外了。”這位律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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