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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是袁厲害來挑這副擔子?(蘭考棄嬰火災遇難追蹤)

2013年01月07日 08:2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袁厲害的收養歷程

  從表揚到尷尬到默許

  多方問詢證明,火災發生的時候,現場沒有大人看護。這從一個側面説明瞭袁厲害的監護能力確實令人堪憂。物質條件的匱乏,也使公眾對袁厲害收養孩子的能力提出質疑。

  那麼為什麼這麼差的條件,不把孩子們交給民政部門,送到更好的環境中去?杜娟聽媽説過,有孩子小的時候,袁厲害也去找過市福利院,人家基本上不接收。因為多數孩子都有些缺陷或者殘疾,有些還是大腦或脊柱有病症,母親養活的孩子前後加起來百餘人,有些大病一發,人就不在了。

  袁厲害26年前在醫院門口擺攤,眼看著那些有殘缺的棄嬰,沒人要等死。“咋説那是條命啊”,收養棄嬰從此一發不可收拾。那幾年,袁厲害被縣裏視為愛心人士,大加表揚和宣傳。

  時間到了1991年,《收養法》出臺,讓袁厲害的愛心變得有些尷尬。2008年民政部等五部門聯合發佈一份文件,《關於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到了這個時候,如何處理袁厲害這樣的既成事實有了依照。

  2011年9月,開封市民政局、蘭考縣民政局、縣婦聯、縣公安局曾進行了一場督促袁厲害送交棄嬰的“動員”。但是,現場仿佛生離死別,大人哭,孩子也哭。最終勉強送走了5名孩子。當時縣裏覺得,強制送交也不是最好的辦法。再後來,袁厲害收養孤殘兒童的情況得到了默許。

  棄嬰流向袁厲害

  原因很現實

  但正常的收養秩序一直沒能在袁厲害這個大家裏理順。人們還是會把小孩送她這裡來,有的是放門口就走,有的是撿了棄嬰經指點送過來。甚至110把撿到的小孩也送到她家裏來。蘭考縣副縣長吳常勝説:“儘管《收養法》沒有明確這些棄嬰的責任主體是誰,但我認為就應該是民政局。”但在蘭考不少人腦子裏,遇到這種事先想到袁厲害。

  一個很現實的原因是,蘭考縣並沒有兒童福利機構,即使交到民政局,最後也要輸送到開封市福利院。棄嬰在欠發達地區比較普遍,開封市福利院承接能力也很有限。正是存在這樣的空白,袁厲害的母愛對於送到她懷裏的棄嬰才如此重要。

  蘭考縣民政局副書記李美姣介紹,以前,縣裏全都沒有福利院,也就是到了“十二五”規劃裏,才要在縣一級普及福利院建設。記者還查到一份2011年9月蘭考民政局關於建社會福利中心的請示,預計總投資213萬元,2012年9月批下來90萬元,縣裏要籌資在2013年把這個項目建起來。

  另一個讓棄嬰流向袁厲害的原因也很現實。向民政部門交送棄嬰,其手續特別繁瑣,而在袁厲害那裏,這個程式簡單到扔到她家門口就可以走。如果你在路上撿到棄嬰,抱到民政部門,你必須出具公安機關的撿拾證明。你要拿到這份證明,就要跟隨民政局報案,讓公安機關去事發地調查,錄口供,做筆錄,這個過程就要很久。最後,在民政部門領表填寫《撿拾棄嬰(兒童)情況證明》,才可以走人。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收養棄嬰要提供的各類證明材料更多。兩相對比,棄嬰送給袁厲害簡單易行。

  最新動態

  據介紹,蘭考對於起火原因的調查已進入最後階段,很快將有正式結論向社會公佈。蘭考縣副縣長吳常勝説,我們有個最基本的態度,就是實事求是,決不隱瞞,有什麼責任承擔什麼責任。現在相關部門全力投入善後處理,等待事故調查結果,之後都會站出來,誰的責任誰承擔。

  1月6日晚9時,10歲的袁小十安靜地躺在開封第二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他依然處於淺昏迷狀態,由於呼吸道灼傷,儘管生命指標趨於平穩,但還沒脫離危險期感染階段。他是1月4日蘭考大火中唯一的倖存者。

  在56公里外的蘭考縣人民醫院,一直負擔養育他們的“愛心媽媽”袁厲害同樣倒在病床上,任憑層層錄影機照相機包圍,她雙眼緊閉,牙關緊合。經過救火時的情緒失控和接連而來的失子之痛,這名以擺攤為生的普通婦女,其身體和精神都幾近崩潰。

  百米外,火災現場被重重戒備,把守者勸退向裏面張望的目光。在附近袁厲害兒子的家裏,記者找到了袁厲害的女兒杜娟和女婿郭海洋,他們是最早發現失火的人。從那天早上開始,他們沒再吃過一頓飯,也沒再見過袁厲害本人。當記者提到她媽媽已經回來,躺在旁邊醫院,她茫然不知。

  兩天多來,這個家庭全面陷入災難。先是袁厲害遠在河北邢臺的婆婆去世,家人前去奔喪。袁厲害因為照顧孩子們留守在家,進而在她外出的時候,房屋陷入一片火海,7條生命逝去。在醫院袁厲害的妹妹也哭訴:“出了這種事,打擊最大的就是袁厲害!”失子之痛來不及説,全家人都被牽連進輿論狂轟濫炸和媒體的圍追堵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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