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部交管局12日召開的全國交警系統視頻會上獲悉,為確保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機動車登記規定》于明年1月1日順利實施,公安部部署各地抓緊做好考試場地建設、業務輪訓、交通信號排查等多項工作。
按照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抓緊考試場地建設,明年1月1日起全國統一按照新標準進行考試。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駕校的監督指導,確保培訓和考試工作順利銜接。要全面完善駕駛人考試、審驗、記分、教育以及校車標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抓緊落實警務公開,在車管所、違法處理窗口、服務站點、安檢機構等場所公佈新規定內容。要集中開展業務輪訓,確保每名民警和工作人員正確理解、熟練掌握、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執行新規定,對交通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依規記分,堅決杜絕以罰款替代記分或者其他違規變通執法處罰種類、幅度的做法。對排查出的交通信號裝置、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要確保年底前整改到位。要進一步健全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申訴和救濟機制,對群眾申訴的闖紅燈、超速等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資訊,符合規定情形的,要予以消除;不符合的,要做好解釋工作。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各地正全力開展各項準備工作,截至目前,已改建完成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場111個,小型汽車考場751個,排查51.9萬組交通信號燈,舉辦480多期培訓班,培訓8萬多人次,併發出3000多萬條手機短信,廣泛宣傳告知實習期、記分、審驗教育和降級制度。
今年10月,公安部公佈了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機動車登記規定》。前者顯著加強了對大中型客貨車司機和新手司機的管理,提高了對闖紅燈、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後者主要明確了公安交管部門參與校車許可條件審查、發放校車標牌和校車駕駛人資格許可的業務程式和要求。(記者鄒偉、史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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