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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記錄擬掛鉤個人信用 闖紅燈影響評先進

2012年12月03日 15:28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

  “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近日,網友發佈的“中國式過馬路”微博引來關注。

  昨日,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説,公安機關將大力推進交通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準入等掛鉤的工作。

  昨日21時,零下2攝氏度,歸家的人行色匆匆,雙井路口,紅燈時間大約2分15秒,很多行人捺不住性子,冒險穿梭在車流中。

  路邊小販説,協管員一撤,闖紅燈現象非常普遍。他見到過行人被車撞倒。對此,闖紅燈行人理由多是“沒危險,車開得都不快。”

  【執法者】 處罰有難度 勸住帶頭人

  “最帥交警”孟昆玉每天在前三門大街執勤,幾個大路口也是行人過馬路比較集中的地方。他的執法經驗是“勸住帶頭過馬路的人”。

  在日常執法中,孟昆玉總結出三類人易闖紅燈:老年人、初高中生和部分剛來北京的外省人。

  孟昆玉説,在執勤中,每每看到帶頭闖紅燈的,他都最先“按”下來,這樣才能保證後面沒有效倣的人。

  他坦言,早晚高峰車流量大時,大路口為保證機動車通過,交警手動控制紅綠燈,這樣有些信號燈等待時間會延長,此時就會有等不及的行人想闖過去。這時,交警和協管員只能儘量擋在行人前。“絕大部分行人是自覺配合我們工作。”遇到個別闖紅燈的,交警也主要是以勸説、教育代替處罰。

  “按北京相關法規,行人闖紅燈要處10元罰款,但操作起來不容易。”他説。

  在其他地方也存在這些問題,據新華社報道,長沙市雨花區交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楊志輝説,處罰行人闖紅燈難以執行。“不承認、沒錢、編造身份的都有,只能批評教育。”

  【研究者】 闖紅燈可處罰“信譽額”

  北京師範大學心理學博士劉朝瑩分析,“中國式過馬路”與“從眾心裏”密不可分。

  此外,劉朝瑩説,一些人認為在安全的前提下可忽略規則。如在機動車轉彎時闖燈,他們認為這比較安全。

  劉朝瑩表示,加強安全教育,讓人們從小開始堅守規則,會對周圍人群有一定影響。

  “行人闖紅燈處罰不是主要目的,而是要形成遵守法律的意識。”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説。

  此外,管理部門也需自查,是否由於管理上的漏洞造成行人的不便。他指出,闖紅燈原因之一是路口紅綠燈設置不合理,這需要管理部門及時調整。

  他提出,目前交警對行人闖紅燈的處罰手段不易執行。現在的管理方式主要還是以勸阻、教育為主,有關部門可以嘗試將行人違法與個人的信譽度結合。“比如行人闖了紅燈,交警登記他的資訊,定期向其單位公示。”邱寶昌説,這種違法資訊可以掛鉤單位的“先進”評選,掛鉤個人的信譽額度,從而形成一種自覺守法的意識。

  【管理者】 “中國式過馬路”典型事件要曝光

  昨日,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就道路交通安全接受採訪。

  問:一些地方的交通信號燈等設置不合理被認為是導致“中國式過馬路”的原因之一。

  答:我們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開展排查整改,目前已派9個工作組赴25重點城市開展指導檢查。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已排查交通信號燈9.9萬組,一批交通信號指示不明、影響交通參與者識認的問題得到糾正。

  今後的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門將對交通狀況擁堵、矛盾糾紛多的道路,與其他主管部門一道制定改進方案,科學合理地分配交通參與者的路權。注意最大限度減少機動交通延誤的同時,為行人通過道路和路口分配適當的等待時間,提供充裕的通行時間。

  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將檢查發現交通信號在設置、使用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並落實整改。

  問:對闖紅燈、“中國式過馬路”等交通陋習,有什麼針對性措施?

  答: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提高路口見警率,組織交通志願者文明勸導活動等方式,加大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的教育、勸阻力度,以有效遏制“中國式過馬路”的現象;對嚴重違規造成後果和損害的典型案例、事件要曝光“亮醜”。

  此外,公安機關大力推進交通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準入等掛鉤的工作。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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