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春城晚報》報道5日,昆明市環保局透露,昆明市打算對曝光違法排污問題的新聞媒體和記者給予獎勵,最高上限為8萬元,最低為100元。
昆明市環保局副局長郝玉昆説,今年6月《昆明市舉報違法排污獎勵暫行辦法》實施後,儘管也有熟知內情的人士舉報,但相當一部分違法排污行為都由媒體記者以新聞的方式曝光,可以説新聞媒體對於昆明環境保護所做的努力,為行政管理部門對違法排污的監管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為此,他們擬按照《昆明市舉報違法排污獎勵暫行辦法》,對曝光違法排污現象的媒體給予獎勵,同時也對記者給予獎勵。
據介紹,行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電話少的原因,有時是因為市民看到違法後想舉報,但又想不起電話,有的就直接向媒體舉報,而有的沒有舉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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