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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發帖曝光廣東省東莞市中堂鎮一村村支書陳耀根將良田吞併,佔為己用,打造為近萬平方米的“奢華莊園”,還修建了“護城河”。記者赴實地調查發現,該村支書確有6000多平方米莊園,並涉嫌違法用地。
□網帖曝光
村支書擁有豪華莊園
日前有網友爆料稱,東莞市中堂鎮一村村支書陳耀根坐擁近萬平方米的豪宅,豪宅有護城河,建橋直接通入。帖子中稱,這棟超級豪宅是陳耀根當上村支書第三年前後修建的。豪宅地塊原為村民種菜的地方,陳耀根當上村支書後,將良田吞併,佔為己用,打造為極其奢侈的享樂勝地,四週用高墻圍起的莊園裏建有豪華別墅、保安室、游泳池等,觀賞池便有好幾百平方米,草坪數千平方米。
帖子中還稱,一條河流將豪宅與村民住宅區隔開,一座橋跨過護城河直通向豪宅。豪宅長期聘請5名工人,包括1名清潔工、1名煮飯工、1名門衛、1名洗衣工和1名園林工。
網友在帖子中稱,中堂鎮一村村面積70萬平方米,舊村民眾老房子地塊面積多為60平方米上下,新村民眾住房地塊面積也不過100平方米左右,而陳耀根的豪宅面積單地塊就1萬平方米以上。
帖子引發網民強烈反響。
□實地調查
豪華莊園確佔地闊綽
在中堂鎮一村,一條兩邊都建有房屋的巷子盡頭,記者找到了這座“豪華莊園”。莊園大門緊閉,約2米高的墻上裝有攝像頭,一條並不清澈的小河流將這個莊園與整個村子隔離開來,幾隻看家犬在院子裏來回走動。
站在高處往院子裏望去,莊園佔地面積相當闊綽,四層樓的別墅建在院落一角,而網帖所説的游泳池、假山、籃球場、金魚池、觀賞池、草坪、樹木等在偌大的院落裏一應俱全。
有關網路種種質疑,原本答應接受採訪的陳耀根改變主意,通過政府工作人員表態:願意接受紀檢等部門的調查,若查實有違規行為,立即整改。
購買4家宅基地建成
當地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陳耀根房屋情況説明”的書面材料。這份材料稱,“房屋所在地塊是本人分別於2005年、2006年從4位村民手中購買的,原來這4塊土地均有土地使用證,購買後合併,並於2012年1月19日重新變更合併為一份新的土地使用證,其房屋于2007年開始建造,于2008年完工。”據了解,當時陳耀根是以350元/平方米的價格從4戶村民手中收購的。
據介紹,每塊宅基地面積約為96平方米,合併起來再加上加界土地,共413平方米,就是現在建房的面積。據該鎮宣傳辦主任陳偉全介紹,“我現在收到的資訊是,陳耀根這個豪宅地方是有國土證的,至於國土證是從什麼時候拿到的,要追溯到1990年的時候,他這塊地一早就有宅基地規劃。”
別墅佔地6000多平方米
而根據“陳耀根房屋情況説明”,“房屋以外其他綠化的地,為租村委會的地,原是低窪水田,改革開放後沒有人願種植水稻,後村委會租給村民種植蔬菜,由於經常水浸,部分種植戶不願意種菜,退還給村委會,形成半丟荒狀態。直到2004年6月(此時本人還未進入村委會當幹部)才租給本人的弟弟陳耀堅使用,當時村兩委幹部都同意,租地合同由當時村委會主任親自簽名,總面積9畝(約合6000平方米),按當時村委會租地價每年每畝2000斤稻穀(可交稻穀或按時價計現金)計租金,並且每年都按時交清地租。”
陳偉全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租用土地合同書》複印件,印證了以上情況。陳偉全補充説,“簽署這份合同時,陳耀根還不是村幹部,是一名個體戶,生意做得比較成功。2004年9月,村委會換屆才當選村支委,2005年當選村主任,2008年當村支書。”
對於網帖所稱的“莊園面積達上萬平方米”“圍墻”“護城河”,陳偉全稱不屬實。由於別墅所在地位於幾個村交界處,圍墻早已存在;而所謂的“護城河”就是一條環繞村子的小河,已有上百年曆史。
□追問
違法用地何以披上合法外衣
目前,東莞市紀檢、監察、國土、城建等多個部門已組成調查小組,介入調查。村支書的“豪華莊園”背後,關於農村用地之亂也浮出水面。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土地法律專家范俊明針對此事指出,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相關的法律法規允許收購買賣宅基地,該“豪華莊園”收購合併4塊宅基地,涉嫌違法用地。至於租地做花園的問題是否違規,要看這個地塊是集體留用地還是農田保護地,若是集體留用地,就可以承包,支付租金給村集體,但若是農田保護地,用來做花園就是違規用地。
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主任黃志威認為,購買宅基地集中起來蓋別墅和租來的耕地不耕種,或變更土地的性質與用途,都是違法行為。根據廣東省農村宅基地面積的標準,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每戶宅基地面積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區120平方米以下,山區150平方米以下。陳耀根從4戶農民手中購買的4塊宅基地總面積為400多平方米,顯然超過相關標準規定,他的別墅應屬於違法建築。
“然而,引人深思的是,如此違法用地卻拿到了合法的國土證,有關執法部門難辭其咎。”黃志威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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