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無論是否年屆六旬,養老金的多少都會牽動我們的神經。對於企業職工來説,我國實行企業、個人和國家三者分擔的繳費模式;但對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仍然延續上世紀50年代確立的退休制度,個人無需繳費、由財政撥付退休金的舊模式。
一直以來,社會上打破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日益強烈。今年,深圳事業單位新聘員工,將告別傳統“財政養老”模式,享受“社會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制度。此舉能否為全國120多萬個事業單位的養老改革開啟破冰之旅?
今年8月25號——這個平常的日子對於在深圳想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則是一個重要的分水嶺。這一天之後被深圳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其養老金不再是單純財政負擔了,改由“社會養老保險金和職業年金”構成。
這個消息,並沒有給準備報考某事業單位的小張,掀起太多波瀾。
小張:其實沒有什麼地方白養著你。如果這樣的話,我有了一定經驗,想嘗試更多挑戰的時候,也可以隨時去企業呀。以後養老和企業一樣都歸社會了,那麼相互跳槽時也就不受身份限制了,沒什麼牽拌。
之所以沒有波瀾,是因為現在深圳的社會養老保險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是一樣的。深圳市人社局工資處處長吳登記介紹,“職業年金”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為平穩過渡養老金改革保駕護航。
吳登記:實際是借鑒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做法。企業員工養老保險一塊是基本養老保險,一塊根據實際情況是企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參照企業,搞了一個“職業年金”,實際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
年金到底能給多少錢呢?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中規定,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參加職業年金的月繳費基數是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總額。
吳登記:年金繳費的基數是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繳費比例為8%;如果月繳費基數達到或超過平均工資3倍的,繳費比例高一個點,是9%。
這就意味著,在深圳,如果一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收入是5000元的話,根據測算,他所獲得職業年金至少每月為400元。一年的職業年金數額大概與他一個月的工資數額相差不大。職業年金的繳費列入事業單位的年度預算,由單位來全額繳交,並按月劃撥到參加人員職業年金賬戶中。
事實上,我國2008年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地進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但是推進過程舉步維艱。深圳,在30年前走在了經濟改革的潮頭,這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同樣率先試水。這樣的模式能否打破養老金雙軌制的不公,又為未來養老保險改革帶來哪些借鑒呢?
同樣是年金,企業年金是自願繳交,而機關事業單位年金則由財政或單位全額負擔,有公眾表達了疑慮,這是否是新的不公平表現?對此,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車偉認為,深圳的改革,無疑是養老金從雙軌到單軌邁出的重要一步。
張車偉:實際上代表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一個方向。如果想讓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向企業職工並軌,必須有個機制保證他們待遇不降低,那只有發職業年金的辦法。
過去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難以大幅推進,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擔心待遇會大副下降。對此,深圳人社局工資處處長吳登記表示,公職人員作為承擔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人員,本身不會像企業來産生收益,因此公共財政來保障其合理的利益。
吳登記:現在一改,基本養老保險部分按照企業模式來保基本,也參照企業模式來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要保證公職人員的基本待遇,需要一些制度上的安排,職業年金就是一種模式。我們做過測算,這種模式待遇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年金將來要投資運營還會有所收益,基本待遇不會下降。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目前,公務員、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停滯不前的背景下,深圳決定先行先試應該得到鼓勵。吳登記表示,未來,深圳將在年金管理等諸多方面研究配套措施。
吳登記:對年金也做了一些獎懲方面的嘗試,幹的好的給一些獎勵;如果犯了錯的,受到開除處分或被刑事處罰的,年金還要收回。年金會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來委託符合條件的專業機構來管理,具體的管理辦法還在研究中。(記者車麗)
[ 責任編輯: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