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晚,溫州市紀委對外通報,針對網路傳播的溫州市臺辦主任李月祥強制猥褻女下屬一事,市紀委決定給予當事人李月祥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市委根據市紀委的建議,免去李月祥同志市臺辦主任職務,調其他部門降職使用。
“社會負面影響嚴重”
溫州市紀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事件曝光後,溫州立即成立了由市紀委牽頭,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共同參與的溫州市委聯合調查組。溫州市紀委認為,儘管公安機關認定沒有證據證實李月祥對王某有強制猥褻行為,但是李月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在公共場合與女下屬有不檢點行為,有損黨員領導幹部形象,違反了社會道德,造成了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
對於處理結果,王某丈夫陳偉(化名)告訴記者,李月祥受到了黨紀處罰,我們感覺比較滿意。但陳偉同時説,對於紀委的通報仍有一點意見。通報中説李月祥“在公共場合與女下屬有不檢點行為”,這樣的表達很不妥。“‘與’字仿佛是説我老婆同李月祥在一起,自願地做出不檢點行為。這個‘與’應該改成‘對’。”陳偉表示,已經向紀委反映意見,希望紀委能儘快回應。
被罰主任稱“服從”
據悉,李月祥被指強制猥褻女下屬王某一事在網上傳開後,王某本人仍在臺辦上班。她稱,每天堅持到辦公室,就是為表明一種態度,“幾個月來,我與李月祥經常在辦公室走廊裏碰見,但誰也不招呼誰。”
昨日,李月祥告訴記者,“我不方便説什麼話,組織上的決定我只能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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