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將全面試行居民階梯式電價。截至目前,江蘇、上海、河南、山東、湖北等地已陸續公佈階梯電價實行方案;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也已密集展開階梯電價聽證會籌備工作。
階梯電價的出臺,旨在引導居民節約用電,合理用電,以有效應對能源價格上漲的局面。不過,目前已經公佈的部分省市的方案,卻被質疑“只升不降”。不少網民認為,階梯電價具體方案應做到成本透明,不應加重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負擔,同時部分專家和民眾也對階梯電價的有效實施和發揮作用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居民每月用電分成三檔
3月28日,發改委召開2012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決定在上半年推出居民階梯電價。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在會上表示,有關方面早已制定了階梯電價的方案,並在廣泛徵集社會意見的基礎上對原有方案進行了修改,報請國務院批准實施。因為各省市的家庭用電量水準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原則確定各檔次的用電標準,具體方案經過聽證後出臺實施。
發改委公佈的《關於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中將居民每月的用電分成三檔:第一檔是基本用電;第二檔是正常用電;第三檔是高品質用電。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80%居民的用電量來確定,第二檔電量按照覆蓋95%的居民家庭用電來確定。第一檔電價保持穩定,不做調整,第二檔電價提價幅度為每千瓦時5分錢左右,第三檔電價每千瓦時要提高2角左右。和原徵求意見稿不同,修訂後的“意見”增加了一個免費檔,對城鄉低保戶和五保戶各個地方根據情況設置10到15千瓦時免費電量。
根據這一會議的決定,階梯電價將於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施行,國內多數省份已決定在5月10日前後舉行聽證會,截至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山西、陜西、福建、四川、河北等近20個省份已公佈聽證方案。
從目前公佈的方案看,上海的標準是全國最高的,不提價的首檔電量達到260度;陜西和甘肅兩省的第一檔用電量最低,只有120度。另外,北京首檔電量是每月230度,江蘇省每月204度,廣東省第一套方案首檔電量是每月210度,浙江省是213度。西部地區,重慶首檔電量是200度,能源大省山西卻只有140度。相對於東部,西部的首檔基數普遍比較低,而且東西部差別很大。大部分省份都公佈了兩套方案供聽證代表選擇。兩套方案往往用電量標準不一樣,第二套高於第一套,如陜西省第二套方案一檔用電量就提升到150度。
階梯電價旨在促進合理用電和能源保護
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是許多能源緊缺國家諸如日本韓國為應對能源價格高漲、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採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核心是多用電者多付費,通過價格手段促進節能減排。在能源緊缺和環境污染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矛盾的背景下,居民階梯電價的推出是大勢所趨。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4月23日發佈報告預測,今夏我國仍將和去年一樣面臨3000萬-4000萬千瓦電力缺口。電力形勢依然嚴峻。而我國目前的用電情況並不平衡。據彭森此前介紹,居民用電中,大約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左右的居民用電,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的居民用電。通過階梯電價的推行,可以以價格為杠桿對居民的用電行為進行合理調節,建立電力使用上的一些新機制。
一是合理的電價機制。因成本因素,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2倍。而我國居民用電價格卻低於工業電價,導致各類用戶之間交叉補貼。實行階梯電價,有利於改善我國電價結構,促進其逐步趨於合理,同時,也有利於相關企業的良性發展,對理順能源市場的格局將産生積極的影響。
二是公平負擔的用電機制。通過實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既保證大多數居民電價保持基本穩定,又能促使用電量多的居民用戶多負擔電費,建立合理的公平負擔機制。
三是促進節能減排的機制。價格是調節市場供求的有力杠桿,通過實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可以引導用戶特別是用電量多的居民用戶調整用電行為,合理、節約用電,從而有利於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階梯電價方案仍可修改完善
儘管階梯電價的初衷在於引導社會合理用電,但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一些民眾關於電價變相上漲的擔心。實際上,各省階梯電價還沒聽證就受到了質疑,主要集中在核算依據不明確、首檔基準太低,以及聽證會能否真正依據民意對電價方案進行調整等方面。在網路上,不少網民討論著電費的計算公式、交流著省錢的辦法,有的還提出自己的建議。
新華網網民“陶短房”認為,實行階梯電價的目的是節能,那麼,就需要實行節能者低價、不節能者高價的“階梯”,同時,把賬算清,把話説清。但願這一個又一個“階梯”,不是一個又一個“能上不能下”的單向扶梯,而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與百姓生活水準提高的實際需要,既能上也能下的“階梯”。因此,接下來,能不能讓公眾滿意,不僅要看聽證會能否更加透明地舉行,還要看聽證方案能不能根據民意做出合理調整。
新華網網民“洪績”説,因為電價調整與百姓錢袋緊密相關,公眾“斤斤計較”也是自然而然的事。電網公司的電價成本是否存在“報大數”?誰來保證這些數據的真實性?顯而易見,只有電價成本監審報告盡最大可能細化,才能逐一化解公眾的疑惑。
在第一檔標準的設定和徵收方式上,一些民眾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階梯電價應該考慮季節的和天氣的因素,夏天如果天氣熱得反常,空調和電風扇的使用就會頻繁。如果劃分檔次的時候不考慮這些因素,就有可能把大多數居民都帶入第二檔。有江蘇網友提議,“夏天天熱,冬天不集中供暖,冬夏兩季電量不夠用,春秋兩季一般不會超標,能否實行按年計算來削峰填谷?”
其次是目前的徵收方式是一戶一表,但一戶三口之家和七八人的大家庭實際耗電量是有區別的,徵收的時候若按照一個標準“一刀切”的話也不盡合理。
針對這種情況,北京市消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表示,居民用電季節性差異很大,階梯電價應該按年計量。此外,階梯電價的計量方式應科學、便捷,易於操作。南京大學社會學院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系主任陳友華説,與聽證方案相比,分時電價可能是目前更為合理、又具可操作性的方案。陳友華解釋説,可以規定按照峰值和谷值,將每日不同時間段的電價定為不同標準,在峰值時間段內採取較高的電價,在谷值時間段內採取較為優惠的電價。這樣更為公正,也便於具體操作。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發表評論指出,每個省份在解決制定第一檔標準的過程中應充分注意細節,注意地區季節之間的差異,聽證的過程也應該是完善細節,找出公平、合理、大家認可的方案的過程。(記者 趙為 雒藝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