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回應禁止在嬰幼兒食品中添加牛初乳規定
牛初乳是乳牛産崽後7天之內的乳汁,屬於生理異常乳,不適合用於加工嬰幼兒配方食品。
目前,牛初乳未列入嬰幼兒配方食品標準及相關標準中。國際上也未允許牛初乳添加到嬰幼兒配方食品中。
我國進口的牛初乳主要來自澳大利亞和紐西蘭。
本報訊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昨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制定嬰幼兒配方食品標準的首要原則是安全性,牛初乳對嬰幼兒不是傳統食品,也不是必需食品,目前缺乏牛初乳作為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資料。
鄧海華稱,牛初乳是乳牛産崽後7天之內的乳汁,屬於生理異常乳,其物理性質、成分與常乳差別很大,産量低,工業化收集較困難,品質不穩定,不適合用於加工嬰幼兒配方食品。
我國對嬰幼兒配方食品的原料採取嚴格的安全性評估制度,列入嬰幼兒配方食品相關標準後方准許使用。
鄧海華指出,我國進口的牛初乳主要來自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澳大利亞將牛初乳作為補充類藥物管理,紐西蘭規定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補充劑類食品不得用於0~4個月嬰兒。鄧海華説,根據以上情況,從審慎原則考慮,經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部門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衛生部作出了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為原料生産的乳製品的規定。同時,為實施以上規定,設置2012年9月1日為過渡期限。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