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築企業經理劉善培被指控貪污、挪用公款、詐騙百餘萬元,案發後潛逃,潛逃期間冒充國家特工騙財、騙色,經過8年逃亡生活,走投無路的他選擇自首。日前法院數罪並罰,判處劉善培有期徒刑20年,昨天大興檢察院披露了該案的詳情。
獨攬大權支百萬元
檢方介紹,2001年初,北京某國有建築公司在對其下屬南昌分公司(以下簡稱南昌分公司)進行財務審計過程中發現,在1998年至2000年間,劉善培利用擔任南昌分公司經理的職務便利,一人獨攬公司財務大權,多次以開展業務、付工程款等名義或謊稱公款丟失,通過打白條、借條等手段向公司支取約124萬餘元,後報銷和退還部分現金,但仍然還有44萬餘元尚未歸還。但總公司未報案,于同年9月免去其經理之職,要求其説明原因並歸還錢款。
此後查實,2001年初挪用公款被公司發現後,劉善培不但沒有就此止步,反而變本加厲。當年5月15日,為堵公司賬目的窟窿,劉善培找到了某私企建築公司老總張某,謊稱欲與其合作承攬天津一工業園工程項目,目前運作該項目需要進行前期資金投入。被送到府的“美事”衝昏了頭腦的張某信以為真,此後劉善培以公司名義收取了張某20萬元的合同擔保金,並向其出具了蓋有南昌分公司公章的收條。隨後他將該筆款項據為己有。
一個多月後,劉善培又打電話給張某,稱近期公司資金週轉緊張,向其借款15萬元進行最後運作。由於當時南昌分公司的公章被收走,因此這次給張某的收條上沒有蓋公章,只有劉善培簽名。檢察官分析説,第一次從張某處騙走20萬元,由於收條上蓋有公章,劉善培應屬於貪污;後一次向張某借款15萬元,因為只有劉善培的簽名,這一行為屬個人行為,構成詐騙罪。
2002年春節過後,劉善培仍未歸還公司欠款,並突然不知去向。隨即,公司向檢察院報案,此後劉善培被上網追逃。
假特工用假名戀愛
劉善培到案後交代,出事後,他潛逃到遼寧省丹東市,其間他製作了一張名為“王德坤”的假身份證。2006年,他認識了一名孫姓女子,並一直以“王德坤”的名字與其交往並戀愛。一次幫劉善培洗衣服時,孫某發現其衣兜裏有一張名為“余勝”的身份證,但照片是“王德坤”本人。他謊稱自己是國家特工,中央軍委少將軍銜,因為工作需要沒有真實名字。劉善培逐漸獲得了孫某的信任,沒多久兩人就同居在一起。
潛逃期間殺熟詐騙
其間,劉善培認識了孫某侄女婿鄧某。他對做醫藥生意的鄧某謊稱,他在北京解放軍某醫院有關係,能幫忙與醫院牽線搭橋賣藥。2007年3月,劉善培打電話給鄧某,告知他已通過關係與該醫院取得聯繫,對方有購買意向。同年8月,鄧某又接到劉善培的電話,稱醫院已初步答應從其手中採購醫療藥品,但要求支付20萬元作為保證金。鄧某喜出望外,但為了謹慎行事,他分3次共向劉善培匯了4萬元。2008年7月,劉善培給鄧某打電話,謊稱後續工作正在順利運作中,但自己暫時要出國執行特殊任務,等他回國再辦理後續事宜。隨後,劉善培失蹤。
半年後,孫某突然接到“王德坤”的電話稱,“我不慎泄密,正在被國家調查,如果疏通一下,還有挽救的餘地”。救人心切的孫某立即按要求匯款5萬元。錢到手後,劉善培想徹底甩掉孫某,便買了一張新電話卡,給孫某發了一條短信:“王德坤是我的首長,我是首長秘書,首長被抓了。”過了近半年,孫某又收到“秘書”發來的短信:“首長在監管期間死於心臟病,望節哀。”
鄧某感覺不對,説服孫某報案。報案時孫某説,“王德坤”還謊稱能幫助上軍校,騙走自己朋友7萬元。
窮困潦倒無奈自首
此後劉善培一直未找到新的詐騙對象,日子越來越難過。2010年5月9日,隱姓埋名、潛逃8年之久的劉善培向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自首。5月21日,他因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詐騙罪被批准逮捕。翌年5月20日,大興區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詐騙罪,對劉善培提起公訴。日前,法院數罪並罰,判處劉善培有期徒刑20年。
據承辦檢察官表示,劉善培行騙的手段簡單,漏洞百齣,卻多次行騙屢屢得手,且受害人多未察覺,甚至一部分受害人還堅信其國家特工的身份,這不免引人思考。不可否認,受害人貪慕虛榮、攀附權貴的心理是劉善培屢屢得手的直接原因。(記者 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