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北京街頭建築物籠罩在霧霾中。當日,北京出現霧霾天氣,部分地區空氣品質為輕度污染。中新社記者 張浩 攝
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與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日前聯合發佈國家環境品質標準《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按有關法律規定,本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
新標準增加了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8小時濃度限值監測指標。對於這項新規定,有專家分析稱,這表明中國環境保護已經到了新階段,不光是政府重視,民眾環境意識也獲得提高。此外,新標準仍保留150微克/立方米為PM10的日均濃度限值。
這項新修訂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是在2月2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獲准發佈。備受市場關注的PM2.5和臭氧終於寫入“國標”,納入各省市強制監測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