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動機
“30多年來,我工作勤奮、任勞任怨、處事謹慎、如履薄冰,從沒想過貪財,眼看就要退休了,還沒給兩個孩子買房子”
貪腐手段
2010年3月,李朝國暗示開發商説,他準備給孩子買兩套房子。2010年八九月份的一天,李朝國再次提到買房子的事,並表示要房地産開發公司出錢買兩套房子。
“村官”官職雖小,卻因手握宅基地審批、拆遷安置、工程施工等多項“小權力”,在有的地方成為“土皇帝”、“總管家”。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銀雀山街道五里堡居民委員會黨總支書記李朝國,在當地可謂説一不二。
任職6年中,求李朝國辦事的人絡繹不絕,而他也將股掌中的“小權力”發揮得淋漓盡致,收受賄金累計近107萬元。
近日,經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檢察院偵查、公訴,法院一審以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李朝國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清廉村官萌生邪念
李朝國自1984年從部隊轉業後,一直在銀雀山街道五里堡居委會工作。他從居委會一般工作人員一直幹到居委會黨總支支部委員、總支部書記。在當地村民眼裏,他為人正派、工作踏實,是當地村居幹部的楷模,公認的“合格幹部”。
一直從事基層管理工作的李朝國,有著良好的群眾基礎。他的落網,讓不知內情的村民很納悶:“這麼清廉的幹部還能出事?因為求他辦事,好幾次請他吃飯,他都不去。”也正因為有這麼好的口碑,在2004年、2007年兩次居委會換屆時,李朝國都順利當選居委會黨總支書記。
李朝國供述,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源於當上居委會黨總支書記後産生的一個念頭:“30多年來,我工作勤奮、任勞任怨、處事謹慎、如履薄冰,從沒想過貪財,眼看就要退休了,還沒給兩個孩子買房子。”
這種邪念讓李朝國“栽”了。從此,他便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淵。
大貪從收“小錢”開始
2004年至2011年,在五里堡居委會管轄的區劃內,有多個小區工程施工。為防止工程建設影響居民的正常生産生活,五里堡居委會要求轄區內的工程不能在夜間施工,各施工單位還要交納一定的垃圾清運費以便及時清除建築垃圾。
據李朝國供述,從2008年開始,臨沂市某房地産公司在五里堡轄區開發了一處居民小區。因為夜間施工的噪音影響了當地居民的正常休息,引起周圍居民不滿,許多臨近的居民多次到工地抗議。但是,居民的抗議並沒有讓該工程停止夜間施工,最終導致居民到工地鬧事,工程也因此停工。
為保證工程繼續順利進行,該公司老總找到李朝國,拜託李朝國幫忙“擺平”此事。經過李朝國多次出面解釋協調,終於平息了居民鬧事。為感謝李朝國的幫助,該公司老總在2010年春節和中秋節、2011年春節分3次送給李朝國購物卡6000元。
2009年前後,臨沂市某工廠搞開發時,五里堡的居民去工地鬧事,開發商多次找李朝國幫助協調。當時正值中秋節,開發商便在中秋節前一天,送給李朝國1萬元現金。不久,經過李朝國多方做工作,居民不再鬧了。
2010年下半年,因該工地一直未交建築垃圾清運費,李朝國找到開發商索要,開發商稱資金週轉困難交不上。李朝國就從多方面給開發商施壓。幾天后,開發商象徵性地交了兩萬元。2011年春節,開發商又送給李朝國2000元的購物卡以表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