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就業主要指標
十二五就業目標
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就業結構更加合理;
有效控制失業,保持就業局勢穩定;
人力資源開發水準得到明顯提高;
就業品質得到進一步提升;
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基本形成;
勞動者權益保障機制更加完善。
綜合新華社電 國務院近日印發了《關於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這是我國首部由國務院批轉的促進就業專項規劃。
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形成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職工工資收入水準合理較快增長,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在5%以內。
深入推進工資制度改革
“十二五”時期我國將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和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深入推進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規劃指出,“十二五”時期我國要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對部分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準實行雙重調控,縮小行業間工資水準差距。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
規劃還提出,要健全勞動標準體系和勞動關係協調機制,適時修訂完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等標準;加強對勞務派遣用工的規範管理;將建立失業統計制度和失業預警機制,並建立健全失業預防和調控機制。
大學生就業放工作首位
“十二五”時期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鼓勵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以及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落實各項扶持政策;要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更加關注女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完善以實名制為基礎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制度;要進一步改革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使之更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