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産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全文如下:
2011年,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同心協力,紮實工作,克服多種困難挑戰,農業農村保持了強勁發展勢頭。糧食生産穩定躍上新臺階,農民增收成效喜人,水利建設明顯加速,農村民生持續改善,農村社會安定祥和。農業農村形勢好,有力支撐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有效維護了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做好2012年農業農村工作,穩定發展農業生産,確保農産品有效供給,對推動全局工作、贏得戰略主動至關重要。當前,國際經濟形勢複雜嚴峻,全球氣候變化影響加深,我國耕地和淡水資源短缺壓力加大,農業發展面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明顯上升,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的任務更加艱巨。全黨要始終保持清醒認識,絕不能因為連續多年增産增收而思想麻痹,絕不能因為農村面貌有所改善而投入減弱,絕不能因為農村發展持續向好而工作鬆懈,必須再接再厲、迎難而上、開拓進取,努力在高起點上實現新突破、再創新佳績。
實現農業持續穩定發展、長期確保農産品有效供給,根本出路在科技。農業科技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支撐,是突破資源環境約束的必然選擇,是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決定力量,具有顯著的公共性、基礎性、社會性。必須緊緊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興未艾的歷史機遇,堅持科教興農戰略,把農業科技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決心突破體制機制障礙,大幅度增加農業科技投入,推動農業科技跨越發展,為農業增産、農民增收、農村繁榮注入強勁動力。
2012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圍繞強科技保發展、強生産保供給、強民生保穩定,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奮力奪取農業好收成,合力促進農民較快增收,努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一、加大投入強度和工作力度,持續推動農業穩定發展
1.毫不放鬆抓好糧食生産。保障農産品有效供給,首先要穩住糧食生産,確保不出現滑坡。要切實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繼續開展糧食穩定增産行動,千方百計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擴大緊缺品種生産,著力提高單産和品質。繼續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産能力規劃,加快提升800個産糧大縣(市、區、場)生産能力。繼續實施糧食豐産科技工程、超級稻新品種選育和示範項目。支援優勢産區加強棉花、油料、糖料生産基地建設,進一步優化佈局、主攻單産、提高效益。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産創建,積極擴大規模,選擇基礎條件好、增産潛力大的縣鄉大力開展整建制創建。大力支援在關鍵農時、重點區域開展防災減災技術指導和生産服務,加快推進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完善重大病蟲疫情防控支援政策。
2.狠抓“菜籃子”産品供給。抓好“菜籃子”,必須建好菜園子、管好菜攤子。要加快推進區域化佈局、標準化生産、規模化種養,提升“菜籃子”産品整體供給保障能力和品質安全水準。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繼續開展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水産示範場創建,啟動農業標準化整體推進示範縣建設。實施全國蔬菜産業發展規劃,支援優勢區域加強菜地基礎設施建設。穩定發展生豬生産,扶持肉牛肉羊生産大縣標準化養殖和原良種場建設,啟動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推進生豬和奶牛規模化養殖小區建設。制定和實施動物疫病防控二期規劃,及時處置重大疫情。開展水産養殖生態環境修復試點,支援遠洋漁船更新改造,加強漁政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在“菜籃子”産品生産和流通中的積極作用。強化食品品質安全監管綜合協調,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和追溯體系建設,開展品質安全風險評估。大力推廣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殘留農藥,嚴格規範使用食品和飼料添加劑。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充分發揮都市農業應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堅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鮮食品自給能力。
3.加大農業投入和補貼力度。持續加大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持續加大國家固定資産投資對農業農村的投入,持續加大農業科技投入,確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發揮政府在農業科技投入中的主導作用,保證財政農業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農業研發投入佔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按照增加總量、擴大範圍、完善機制的要求,繼續加大農業補貼強度,新增補貼向主産區、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提高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水準。落實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增加補貼。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規模和範圍,進一步完善補貼機制和管理辦法。健全主産區利益補償機制,增加産糧(油)大縣獎勵資金,加大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態補償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加大濕地保護力度。加快轉變草原畜牧業發展方式,加大對牧業、牧區、牧民的支援力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覆蓋到國家確定的牧區半牧區縣(市、旗)。加大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積極引導農民和社會資金投入“三農”。有效整合國家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切實加強財政“三農”投入和補貼資金使用監管,堅決制止、嚴厲查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4.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準。加大農村金融政策支援力度,持續增加農村信貸投入,確保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完善涉農貸款稅收激勵政策,健全金融機構縣域金融服務考核評價辦法,引導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農村信貸服務。大力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農戶信用評價機制。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定縣(市)農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發展多元化農村金融機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服務領域,支援商業銀行到中西部地區縣域設立村鎮銀行。有序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開展信用合作。完善符合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業務特點的差別化監管政策,適當提高涉農貸款風險容忍度,實行適度寬鬆的市場準入、彈性存貸比政策。繼續發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加大對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縣域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加大對科技型農村企業、科技特派員下鄉創業的信貸支援力度,積極探索農業科技專利質押融資業務。支援農業發展銀行加大對農業科技的貸款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開展直接融資,積極發展涉農金融租賃業務。擴大農業保險險種和覆蓋面,開展設施農業保費補貼試點,擴大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範圍,扶持發展漁業互助保險,鼓勵地方開展優勢農産品生産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逐步建立中央財政支援下的農業大災風險轉移分散機制。
5.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政策。加快修改完善相關法律,落實現有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政策。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生産經營模式創新。加快推進農村地籍調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步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財政適當補助工作經費。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健全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製度。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有關條款,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進牧區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定林地家庭承包關係,2012年基本完成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搞好國有林場、國有林區改革試點。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加強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