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昨天公開宣判了重慶市渝北區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原副書記文繼榮涉嫌犯貪污罪一案:文繼榮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開始,文繼榮利用其主持渝北區農工商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改制的職務便利,在公司下屬的均係國有的渝北區園藝場及園藝場下屬的禮嘉園藝場、石坪園藝場改制過程中,通過虛構安置職工人數、虛報改製成本和隱瞞企業資産等方式,貪污禮嘉園藝場、石坪園藝場的土地出讓綜合價金共計1911余萬元歸自己實際控制的民營公司所有並予以支配。案發後,已追回贓款180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文繼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便利,採取虛構安置職工人數,虛報企業改製成本、隱瞞企業資産等手段,貪污土地出讓綜合價金1911余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依法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其犯罪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退繳了大部分贓款,依法可從輕處罰,遂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已追繳的贓款180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餘贓款繼續追繳。(記者劉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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