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衛生部發佈消息稱,正在全力組織科研攻關鑒別地溝油檢驗方法。就目前已經徵集到的5種地溝油檢測方法,因特異性不強而被否,為此衛生部將繼續向社會徵集鑒別方法。對此,在10月15日召開的2011年中國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論壇陜西分論壇上,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曾文革坦言,到現在仍沒有攻克地溝油的檢測技術關,表明我國食品安全資訊披露的技術支撐不夠,後果就是造成公眾在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的過程中付出的成本過高。
真實性無法保證是短板
據介紹,此次地溝油檢驗方法論證方案,由衛生部組織科技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以及中國疾控中心等共同制定。除上述機構外,還包括油脂加工、食品安全、衛生檢驗、化學分析等13名專家組成的檢驗方法論證專家組,對相關技術機構研發的檢驗方法進行科學論證。
曾文革向《法制日報》記者坦言,食品安全資訊的真實性,所依賴的是完善的技術法規和分佈廣泛、技術先進的科學實驗室。但我國由於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技術水準都不高,資訊披露的技術要求支撐不夠,最終造成所發佈食品安全資訊的真實性無法保證,比如明明是“地溝油”,卻檢測不出來。這種監管尷尬,是食品安全資訊披露的短板,也揭示了食品安全公眾監督的無奈,資訊不對稱是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社會監督最大的問題。
曾文革介紹,按照歐盟的經驗,食品安全資訊應是來源廣泛、數量龐大、客觀真實並公開供公眾獲知,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知情權主要通過公眾資訊平臺,由獨立的科學檢驗機構為技術支援,否則無法制止摻假制假、以次充好行為,也無法驗證食品安全資訊的真實性。應該披露的資訊既包括食品經營者提供的産品資訊,也包括政府履行監管職責作出決策的依據、結果,以及對食品安全風險、事故處理的措施等。
因此,他建議食品安全資訊應朝著公眾與政府互動的方向發展,而要達到這些要求,需要制定《政府資訊公開法》,將現行《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上升為法律。
對食品廣告風險重視不夠
“一碗湯的鈣質含量更是牛奶的4倍、普通肉類的數十倍。”常去味千拉麵的消費者,對這樣一份廣告詞一定不會陌生。但實際證明,以豬骨湯精勾兌的味千麵湯,廣告宣傳存在多處不實。
與會法律界人士認為,味千拉麵的所為,以不實宣傳欺騙消費者,應屬消費欺詐。其誇大宣傳不僅違反廣告法,也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消費者有權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
曾文革認為,類似味千拉麵那樣的不實廣告宣傳所蘊含的食品安全風險,目前還未引起充分重視,也沒有納入食品安全監管視野。對食品宣傳中營養成分的介紹,也只規定了“可以”而非強制標注的範圍,更沒有達到考慮膳食平衡、特殊人群需要層次,食品廣告宣傳仍作為競爭行為來規制,這是産生味千拉麵“骨湯門”的深層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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